第216章 少年期Pueritia(前93-前84年,愷撒7-16歲)(2)(1 / 2)

《尤裏烏斯公民權法》在公元前90年的冬天經全體大會決議成為國法,它不僅是以結束戰爭為目的的妥協政策,實際上它足以與公元前367年的《李錫尼法》相提並論,堪稱是奠定羅馬未來方向的法律。長久以來,羅馬貴族與平民之間爭鬥不斷,《李錫尼法》確立平民、貴族階級就任國家重要公職的權利平等。相對於《李錫尼法》,《尤裏烏斯公民權法》則賦予北起盧比孔河南至墨西拿海峽的意大利半島所有自由民公民權,具有促使羅馬及羅馬聯盟的盟國立場平等的意義。擁有平等權利後就具有公平競爭的權利,紛爭便可得以平息。由於《尤裏烏斯公民權法》的通過,羅馬人與羅馬以外的意大利人之間的差異不複存在,人人都可以成為羅馬公民。

“同盟戰爭”雖然隻持續了兩年,卻是一場有一位執政官戰死的激戰,為戰爭的結束付出的代價極大。但憑借《尤裏烏斯公民權法》,羅馬得以跨出都市形態國家的第一步。同時,勝利的羅馬所采取的態度並非憑借軍事力量企圖控製或壓榨戰敗者,而是把戰敗的盟國同化,以共存共榮為目標而努力。

我注意到這一點也是希臘人與羅馬人的差異之一。無論在雅典或斯巴達,凡是希臘人的階級鬥爭都必須進行至分出勝負為止,而勝利的一方必定會讓失敗者屈服其下才肯罷休。斯巴達國內的階級一向固定不變,即使在雅典,如果平民在與貴族爭權時獲勝,則施行作為平民獨裁的民主政治;如果貴族反擊成功,那麼平民也隻能默默服從貴族的獨裁統治。相對於希臘人,羅馬人的性格則是短時間爭鬥,最終仍舊朝共存共榮的方向發展,這就是羅馬人能夠創立帝國並且能長期維持下去的原因。順便一提的是,在堅持對立主義的希臘人中,唯一例外的是亞曆山大大帝。

從一個人成長的觀點來看,如果能夠平靜地度過不解世事的幼年時代,到了通曉世事的年齡時,又能幸運地獲得思索人生的契機,那麼即使身處亂世,其實也並非不好。對愷撒來說,必須再度強調的是他的出身,他並非生於一般市井之家。給予年少的他思索方向的,不僅有促成《尤裏烏斯公民權法》立法的伯父,還包括他周遭的人物。

如同曾在《羅馬人的故事3·勝者的迷思》中所敘述的,因為格拉古兄弟的改革,一時之間造成羅馬的動蕩不安,而在格拉古兄弟死後羅馬維持了約10年短暫的平靜。自公元前101年至前78年間,羅馬進入堪稱以馬略與蘇拉為主要登場人物的“馬略與蘇拉時代”。這個時期相當於愷撒出生到他22歲為止,而且這個紛爭其中一方的領導人物——馬略就是愷撒的姑夫。

馬略身為平民而起家於地方,這點對他來說是不利的。但憑借輝煌的戰績,他創造了個人生涯的巔峰,他的風采卻是出生於公元前100年的愷撒所無法深刻感受到的。他在北非的朱古達戰爭中獲勝,迎擊如怒濤般南下的日耳曼人並大獲全勝,這些事都發生於愷撒出生前。在愷撒家的餐桌上提及頻率最高的當然是在外的姑夫馬略,但是,馬略的聲勢開始走下坡路也是在公元前100年。實際上,在初解人事的少年愷撒眼中,馬略是個即將邁入70歲的老將,他過去的光榮曆史遠比現在的勢力更令愷撒印象深刻。另一方麵,在馬略麾下初次嶄露頭角的將領蘇拉,則是由於在“同盟戰爭”中擁有無人能及的輝煌業績而當選為執政官。無論就哪一方麵而言,當時50歲的蘇拉正朝著人生的巔峰邁進。

但實際上馬略在政壇也並非失去了人們的支持。長久以來,羅馬軍皆以擁有資產者為征兵製的征召對象,馬略將不具資產的無產階級也編入軍隊,將誌願兵製導入羅馬軍隊中。因為這項改革,羅馬軍的兵役由公民的義務轉變成一種職業,因而稍具資產就須服兵役的小市民得以免除兵役,而失業的人也得以從事軍人一職。馬略的兵製改革可視為一項社會改革,所以羅馬的平民階級很自然地成為他的支持者。即使在他的聲勢很明顯地走下坡路時,民眾對他依然十分支持。馬略本人也認為隻要掌控軍權便能挽回逐漸下滑的聲勢;另一方麵,他對與自己活躍於同一領域,也就是以戰績建立威望、曾身為他部下的蘇拉懷有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