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6章 奧古斯都統治前期(前29-前19年,34-44歲)(9)(1 / 2)

就這樣愷撒成功地掌控了高盧的統治階層。他承認族群領袖一貫以來的權力和威信,授予他們羅馬公民權,一些可靠得力的族長甚至被授予元老院議員的席位,愷撒還很慷慨地將他的家族名“尤裏烏斯”(Julius)贈給高盧人,高盧子弟作為“交換留學生”去羅馬留學。從史料上可以發現,在愷撒遭暗殺之後,應該說在羅馬帝國建立以後,還是不斷出現叫尤裏烏斯的高盧人,這雖然有點滑稽,不過在古羅馬,被授予家族姓氏意味著一種被保護的關係(clientes),這和日本的店家允許別人使用其店名的行為有些類似。

愷撒的懷柔政策不僅僅如此。因為即使民眾不會自發性地組織反抗運動,但不滿情緒的爆發是發自內心的。而最容易引發人民不滿的導火線就是經濟問題。

羅馬共和時期,按規定行省人必須繳納叫做“什一稅”的直接稅,即將收入的十分之一繳給羅馬,有點類似繳付保護費。行省人沒有服兵役的義務,羅馬軍團兵僅限於擁有羅馬公民權的人。

由於收入會有上下波動,所以愷撒將行省的什一稅改為固定金額,整個高盧地區,一年上繳的行省稅為4000萬塞斯特斯(sestertius)。這個金額在當時到底有多大,我在《羅馬人的故事5·愷撒時代(下)》中曾經有過敘述,總之這不是一筆高額的費用。

羅馬共和時期的行省課稅體製有一個特色,稅款並非由國家來征收,而是由一個叫做“包稅人”(Publicanus,由競標方式決定征稅人)的私營機關負責。愷撒廢除了這項製度,高盧的稅款從此和“包稅人”沒有關係。史料並沒有明確記載是由誰來負責征收高盧的稅款,按照愷撒的作風,我推測他應該是把職權交給族長們了。各部族長負責征收稅款,經過由四大族群掌控的族長會議集中,然後交給愷撒。愷撒不是一個會將國家財產中飽私囊的人,但是他對自己的錢和別人的錢分得不很清楚。他這一點,從嚴格的公私分明主義者眼光來看,是一個很糟糕的問題。高盧的行省稅,很有可能在之後的愷撒對龐培的戰爭中花掉了。

姑且不論稅款的去向,站在高盧人的角度,被愷撒征服後的高盧會變成什麼樣子呢?

首先,各部族間的紛爭已成為過去。來自日耳曼人的侵略,也因為愷撒兩次渡過萊茵河對其的攻擊,不再有憂患。奧古斯都時代的地理學家斯特拉波(Strabo)曾在書中記述,高盧被愷撒征服之後,從狩獵民族變成了農耕民族,由此可見,高盧人的生活日漸安定。

即使不再需要擔心外敵的侵略,可以專心於農耕,各個部落族群的內部結構還是和以往一樣沒有變化。從內政的自治到稅賦的征收,部族首領的威信和權力是眾所公認的。最重要的一點,是稅金很低,就連本土意大利都要征收的5%的關稅,在高盧隻有2.5%。當時的高盧屬於經濟落後地區,所以愷撒有意降低了稅率。

這些就是為何在愷撒遭暗殺、羅馬因此陷入長期內戰之後,高盧地區可以始終保持安定的原因。有研究者認為這是緣於高盧人對愷撒的崇拜,我不這樣認為,17年的地區穩定,不是單憑對個人的崇拜就能維持的。

但是在羅馬平息內亂、恢複安定的公元前30年之後,高盧地區反而彌漫著一股不安定的氣氛。引發不安定的肇事者是奧古斯都派遣去高盧的一個解放奴隸(解放奴隸,指曾經是奴隸,後獲得自由身份。——譯者注)。

這位曾經是奧古斯都心腹的解放奴隸主張,高盧也應該和其他行省一樣繳納什一稅。這引發了高盧族群首領們的不滿。奧古斯都知道這件事必須他親自出馬才能解決,公元前27年到公元前26年間他待在納博訥就是為了處理這個問題。

可能是奧古斯都給族長們看了公元前28年羅馬人口普查的報告結果,族長們也不得不承認一年4000萬塞斯特斯的稅金的確過低,最終,高盧的行省稅也改成和其他地區一樣的什一稅。

奧古斯都清楚,增稅和減稅的政策一並實施,會比較容易得到貫徹落實。因此他將高盧原本的2.5%的關稅再減到1.5%。至於征收權,史料上沒有明確的記載,我想是和以往一樣交由部族首領們負責。因為並沒有史料可以證明,這個時期已經恢複了羅馬共和時代的“包稅人”製度,而類似於地方稅務局的機關,又是在10年之後的公元前15年前後才設立。所以,我才這樣推測。“慎重”是貫穿奧古斯都一生始終如一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