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9章 奧古斯都統治前期(前29-前19年,34-44歲)(12)(1 / 2)

奧古斯都卻沒有接受這個權力。至於拒絕的理由,他一如既往地不作解釋。也許是期待將來人們讀他的《功業錄》時,會讚歎:“多麼謙虛的人啊!”也許是覺得勝仗是阿格裏帕打的,而他本人在離開戰場400公裏之外的地方專於外政,所以戰爭凱旋儀式那種四匹白馬開道、浩浩蕩蕩的華麗場麵並不適宜。不過儀式也不能完全沒有,因為平民百姓們都期待著凱旋將軍分發的禮物。

奧古斯都決定不舉行凱旋儀式,禮物還是照樣分發。每戶人家可以獲得400塞斯特斯。這個金額和以前愷撒發放的相同,這又為他贏得了好聲譽。在民眾的心目中,奧古斯都不僅謙虛而且還是一位大方的君主。隻是大家並不知道,這位謙虛的人還是一位卓越的謀略家。

護民官特權

公元前23年,40歲的奧古斯都又發布了讓人意想不到的決定,而且很快就付之於行動。

他宣布,他將和阿格裏帕一起辭去長期以來擔任的執政官的職務,以後的執政官將按照共和時期的慣例,通過每年舉行的公民大會選舉產生。連任執政官在羅馬曆史上並非罕例。自馬略之後,這種情況比比皆是、不勝枚舉。盡管如此,一年任期的執政官畢竟是共和體製的象征,奧古斯都的這個決定讓那些共和派們再次感激涕零。這些滿懷感激之情的人們,不經思考地就給奧古斯都提出的另一項“謙虛”的申請投下了讚成票。

奧古斯都提出的申請是給予他一年期限的護民官特權(Toribunicia Potestas)。所謂的護民官特權是指護民官享有的諸種權力。這些權力主要是:

(一)人身的不可侵犯;(二)作為平民的代表,具有維護平民權利的地位;(三)平民大會的召集權;(四)政策立案權;(五)否決權(veto)。護民官的否決權除了對危機管理體製中的獨裁官無效之外,對其餘的政府機關以及政府的政策都具有效力。也就是說,無論是元老院的決議還是執政官的決定,隻要護民官投了否決權,一切都形同白紙。

因為奧古斯都是愷撒的養子,屬於貴族階級,所以不能出任隻有平民出身才能擔任的護民官,因此他要求獲得護民官的特權,而非護民官的職位。

一年一度的執政官選舉製度的重新啟用,讓元老院的議員對回歸共和的真實性確信無疑,對奧古斯都心存感激,同時又為自己可能有機會擔任執政官暗中竊喜,所以都同意護民官特權按以往慣例為期一年。不過奧古斯都又加了一個附加條件:期滿之後,如果沒有異議將自動更新。試想一下,誰會對最高統治者的更新申請提出反對呢?這個特權實際上就是終身製。

可以享有護民官特權的人數曾經有10人,在愷撒擔任終身獨裁官時,將之減為一人。愷撒的目的在於防止否決權的濫用,保證國家政策順利執行。奧古斯都秉承了愷撒的理念,從公元前23年開始,一人獨占了羅馬國家的否決權,愷撒體製又得以複活。

不過,奧古斯都並沒有效仿愷撒,出任違反共和體製的終身獨裁官,他是實質意義上的獨裁官。先交出一些已經沒有意義和效力的權力贏得好評,然後再換取一些表麵上看似既沒意義也沒有效力,但在日後一定會發揮重大影響力的權益,這是奧古斯都一貫的政治手段。他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合法的,但是這些事情串連在一起,就演變成違反羅馬共和體製的帝製。

這裏,我們將奧古斯都至此的一係列舉動作一個小結。“愷撒”——這是屋大維(奧古斯都)17歲時被愷撒收做養子,並被指定為繼承人而承襲的姓氏。隨著帝製的進一步深化,又成為了“皇帝”的代名詞。2000年後,德國人名的“愷撒”和俄羅斯人名的“查理”都有這個意思。“第一公民”——當初元老院贈與屋大維(奧古斯都)這個稱號時,隻代表了羅馬公民“第一人”的意思,對於隱藏帝王之心的奧古斯都而言,這個稱號實在是一個漂亮的幌子。這一點從他愛用“第一公民”來自稱就足以證明。“奧古斯都”——這是一個完全沒有權力象征的尊稱,因而也意味著超越了權力相爭的立場。愷撒生前一邊打倒現有的體製,一邊又察覺到靠打倒現有體製而獲得的“反體製”的權力的空洞性,決心要建立一個新秩序。對繼承了愷撒理念的奧古斯都而言,超越了“體製·反體製”立場的“奧古斯都”稱號,自然是一個既方便又有效的尊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