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6章 皇帝尼祿(54年10月13日-68年6月9日在位)(22)(1 / 2)

從多神教的角度來考慮問題,在羅馬人眼裏基督教徒的多管閑事就是桀驁不馴。《新約·使徒行傳》中有這樣一個故事,描述聖保羅在希臘傳教時,在眾多神像(希臘人也是多神教徒)的最後麵找到一尊名為“獻給未知之神”的神像。和聖彼得不同,聖保羅屬於激進的傳教士,他對在場的希臘人大聲嚷道:“這尊神正是我們唯一之神。”聽到這種武斷的話之後,希臘人憤怒地將聖保羅毫不留情地趕出了城外。

人類智慧還有尚未涉及的領域,而獻給未知的神正是對尚未涉及領域謙虛的表現。如果武斷地認為找到了無所不知的唯一之神,對於多神教的希臘人而言,這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自大。能夠接納戰敗者的信仰,導致了羅馬的神祇超過了30萬個。然而,即便是羅馬人十分寬容,他們與怒而趕走聖保羅的希臘人如出一轍。

此外,羅馬人有自己獨特的感情。羅馬人擊敗埃特魯斯坎人,隨後將他們同化,除了活人祭祀之外,羅馬人在這個過程中向埃特魯斯坎人虛心學習,包括如何建造拱門、如何舉行儀式和角鬥比賽等。公元前2世紀,迦太基人被羅馬人戰勝,出於對迦太基人用嬰兒來祭祀行為的極端蔑視,就把他們的首都焚為不毛之地。由於凱爾特人的德魯伊特教也有活人祭祀的風俗習慣,羅馬人也將他們趕出加入羅馬帝國的高盧和不列顛,並為他們感到羞恥。羅馬人比希臘人更厭惡在祭奠神靈時用活人作為祭品。

當然,在彌撒之中,基督教也有用麵包與葡萄酒祭奠的習慣,麵包象征著耶穌的肉,葡萄酒象征著耶穌的血這一點,羅馬人對此十分清楚。然而,從羅馬人的角度來看,這與在神靈前供奉牛羊,再把它們宰殺、烤熟、分吃是一樣的道理。基督教徒一直強調耶穌之死是一種犧牲,道理大抵如此。基督教徒吃犧牲者的肉,飲犧牲者的血,而羅馬人隻吃獻祭的牛羊肉。在羅馬人看來,基督教徒比埃特魯斯坎人、迦太基人還要野蠻,甚至比蠻族凱爾特人有過之而無不及。對於基督教徒的態度,普通羅馬人基本是厭惡唾棄。

知識分子對基督教徒的態度稍微有些不同。在曆史學家塔西佗看來,基督教徒就是破壞羅馬人打造人類共同體製度的始作俑者、陰險的敵人。300年後的羅馬帝國,的確驗證了塔西佗的觀點。

與尼祿時代的猶太人相比,同一時代的羅馬基督教徒聚居區規模相對較小,勢力低微,沒有強盛到必須斬草除根的地步。此外,他們沒有猶太人那樣的好運,可以獲得皇後波比婭的庇護。綜上所述,羅馬基督教徒當然是縱火罪最好的替罪羊。基督教徒除了犯有“縱火罪”,尼祿還指控他們犯下了“憎惡全人類罪”。

尼祿實施的逮捕並非撒網捕魚,而是順藤摸瓜。先逮捕了幾個自稱是基督教徒的人,然後嚴刑拷打,逼迫他們供出其他基督教徒,等其招供之後再予以判刑。當然,所謂的判刑一般都是死刑,然而不經審判直接推赴刑場又與羅馬法律相悖。所以,在接到告密後,這些司法機構才采取行動,在證據齊全之後立即予以處決。

對這次清剿基督教徒的行動,以塔西佗為首的史學家都沒有記載這次殉教者的確切人數。然而,有部分研究者從駭人聽聞的刑訊手段,以及羅馬以外城市基督教徒的組織規模等推測,處死的基督教徒有二三百人。要一次處死這麼多人,的確非常吸引眼球。然而,尼祿並非簡單地將其處死,而是當成了一場殘酷的表演。傳聞梵蒂岡的角鬥場就是當時的刑場。

一些基督教徒被強迫穿上獸皮,然後被野狗群咬死。其他人則被釘在十字架上處死,這是羅馬時代比較普遍的刑法。還有一部分人被用於夜間表演,一個個被綁在並排的柱子之上,然後活活燒死。被烈火焚燒的人肉柱,映得觀眾席上大氣都不敢出的觀眾滿臉通紅。尼祿也在角鬥場上的戰車裏,欣賞這殘酷的“表演”。

這次基督教徒所遭受的殘酷死刑,在市民的心中引起了與尼祿預期相反的情感。塔西佗不相信尼祿縱火,但是他依然這樣寫道:

即使這些人罪有應得,但是過於殘酷的刑法讓民眾動了惻隱之心。其實人們都清楚,這些基督徒會遭此厄運絕不是為了維護公共利益,隻是滿足一個人的暴虐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