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年9月14日—96年9月18日在位)
“記錄抹殺刑”
羅馬帝國有一種名為“Damnatio Memoriae”的刑罰,意譯過來就是“記錄抹殺刑”。這是一種在元老院進行正當的審判,也就是由原告一方闡述控訴的理由,擔任被告代理人的辯護人展開辯論之後,再由全體議員裁決審判的皇帝彈劾體製。用現代的話來說,類似於將不信任的當權者送上法庭的體製,正因為針對的是比以強權著稱的美利堅合眾國總統的權力還要大的羅馬帝國皇帝,彈劾的方式當然也更為嚴厲。具體來說有以下幾項處置:
一、被判有罪的皇帝的所有雕像都必須破壞。二、從所有官方記錄和碑文中將該皇帝的名字刪去。三、剝奪該皇帝的所有後代使用“Imperator”作為個人名的權力。四、皇帝在位期間製定的所有暫定措施法(未經元老院的表決許可而發布的敕令)都要廢除。對於不相信來世、因而最看重今生的成就和死後名聲的羅馬精英們來說,沒有比“記錄抹殺刑”對名譽影響更嚴重的刑罰了。這件針對皇帝的強力武器掌握在羅馬帝國的元老院手中,筆者多次提到羅馬帝政與後世的所有帝政都不同,具有一種監督機製正是其原因。當然,如果與羅馬元老院並駕齊驅的兩大有權者的另一方——羅馬公民權所有者(在現代來說就是住在首都的市民們)團結一致支持皇帝的話,就算是元老院,在使用這件“武器”的時候也不得不小心謹慎了。但是,市民們對皇帝統治業績的表達意見隻能是在競技場中,或者是衝到正在召開會議的元老院施加壓力。在現代的國會中被選為議員的話就不能無視選民的意見,羅馬的元老院卻是終身製,隻要不犯罪就不會失去議席。
這樣一來,如果市民不明確表示自己的意向,並且皇帝彈劾派在元老院議員中占據多數的話,元老院就可以隨心所欲地使用這件“武器”。韋斯帕薌通過的《皇帝法》也沒有否認這項權力。因此羅馬帝國特有的這項製度一直是皇帝和元老院之間關係緊張的重要原因。想要理解羅馬的皇帝和元老院之間的關係的話,最快的辦法是想象一下美利堅合眾國的總統以及與總統所屬的黨派對立的黨派占多數的上下兩院的關係。尼祿就是被這項“記錄抹殺刑”宣判的皇帝之一。卡利古拉皇帝事實上也遭到了這種待遇,隻是沒有被公開定罪。理由有兩個:第一,卡利古拉的性格乖張,幹了很多讓蘇維托尼烏斯這種喜好奇聞異事的史學家的好奇心得到極大滿足的事情,但是在統治上無所作為,所以沒留下什麼值得抹殺的記錄。第二,性格溫和的克勞狄烏斯皇帝不喜歡對前任施行過於嚴厲的處置。尼祿皇帝的14年統治時間比卡利古拉的4年長很多,值得抹殺的“記錄”當然也不在少數。除此之外,尼祿是在生前被定罪的,因此對現任最高當權者進行彈劾審判的色彩就更強一些。
如果官方記錄是被刻在銅板上,就會將銅板全部熔化。如果是刻在大理石或其他種類的石頭上,則會推倒毀壞。隻是這些記錄往往體積龐大,除了被定罪的人之外多刻有其他的人和事,在這種情況下就隻將當事人的名字刪除或覆蓋掉。對於2000年後的考古學家來說,這正是一個可以考驗知識和想象力的好機會。不過,對金、銀、銅幣卻不采取這種處置方式,因為這些錢幣廣泛流通於帝國全境,將其全部回收重鑄、交換新幣幾乎是不可能的。多虧這個原因,刻有尼祿側麵肖像的貨幣才得以繼續流通下去。
這種處置方式現代也有,墨索裏尼修建的各種建築物也遭受了同樣的命運。因為不能把建築物本身全部破壞,所以隻采取了用水泥將牆麵上雕刻的墨索裏尼的名字抹去的方法。卡利古拉和尼祿流傳至今的肖像非常少,也是在他們死後遭到破壞的緣故。此外,下麵即將講述的圖密善在死後也被處以了“記錄抹殺刑”。
如果是尼祿的話,筆者也會認為他是個不稱職的皇帝。但是,至於圖密善,卻不能簡單地斷定他是個不稱職的皇帝。如果對於史學家塔西佗的評價完全地相信則另當別論,但是筆者在《羅馬人的故事4·勝者的迷思》的末尾已經提到過,就算是帝政時代最著名的史學家,筆者也不會全盤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