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的研究人員將“rhetoris schola”翻譯為“高中”。這是因為,它是17歲至20歲的年輕人學習的“學校”。從這裏的教學內容來看,其目的是培養律師或者政治家。這裏的教師稱為“rhetor”,而現代這個詞是指大學校長。在古羅馬時期,這種學校的教師教的是雄辯術,也就是通過辯論傳達思想的技巧。使用的教材是西塞羅及其他這個領域著名人物的著作。而且,西塞羅的許多著作都是將他自己在法庭上進行的辯論出版發行的書籍,因此最適合作為教材。如果想學習希臘式的雄辯術,從公元前5世紀至公元前4世紀古希臘著名雄辯家呂西阿斯的法庭辯論集則是一部很好的教材。使用這些教材的教學方法是,教師首先將辯論本身進行分解:一、揭示主題的序論;二、列舉事實和提出證據;
三、使用證據和事實展開對對方的反駁;四、結論。
我沒有學過法學,對於這些譯詞是否恰當沒有把握,但是明白了一點,那就是“起承轉合”不僅僅是中國唐詩的結構章法,也是古今東西隻要使用語言都可以適用的一個定理。用起句開頭,用承句承接上文,用轉句轉折,用結句結束全文,所以,應該完全可以應用於法庭上的辯論和元老院會場上的演說。與用眼睛閱讀的著作不同,用耳朵聽的演說和辯論,如果結構不是十分明快,就無法產生良好的效果。
但是並不是隻要采用起承轉合的結構就足夠了,不管怎樣,必須讓聽眾聆聽你的話。除了內容以外,讓聽眾聆聽的技巧也非常重要。什麼樣的姿勢比較適合·什麼樣的聲音會讓人感覺比較好·另外,在什麼地方、如何插入幽默會產生良好的效果·進行辯論是在哪裏·聽眾是什麼樣的人·這一切都依賴於提高溝通技巧。這樣,教材隻依靠法庭辯論是不夠的,還要涉及政治家、軍官的演說。據說,尤裏烏斯·愷撒的演說一句話就能改變整個局麵,他的演說也是一個絕好的材料。值得一提的是,在古羅馬時期,幾乎沒有人終身隻做過律師,而律師多半有過從政或擔任武將的經曆,因此雄辯術對於精英來說是一個必不可少的技能。在現代,越是重要的人物,越是喜歡讓人撰寫演講稿。尤其是在美國的政治家中比較多見。在古羅馬時期,沒有演講稿撰寫人,而且他們也不會想要依靠這種專家。文如其人,文章會體現一個人的整體情況。正因如此,想要成為社會精英的年輕人必須掌握有效地表現自我所需的技能。
當時的羅馬有的就是這些教育機構。這是因為,有許多行省出身的、野心勃勃的青年從法國南部、西班牙、迦太基到首都羅馬留學。然而,雖然羅馬是帝國的首都,卻並沒有更高的教育機構。這是古羅馬的地圖上沒有標記大規模的學校的原因。而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在羅馬建立霸權的時期,已經有雅典的學園和埃及亞曆山大的博學園這兩個地中海世界的最高學府,羅馬人在征服後也沒有想過把它們搬到羅馬。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同時它作為一項統治異族的政策也很妥當。另外,羅馬人是一個重視實用性的民族,因此他們認為,隻要滿足培養精英的需要,讓別的地方進行更高的教育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