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8章 最後的羅馬人(9)(1 / 2)

除了皇權神授的天條以外,對斯提利科來說,還有一條保護霍諾裏烏斯皇位的義務,那就是他在皇帝狄奧多西臨死前當麵的誓約。羅馬人是崇尚法治的民族。這樣的法治民族不僅認為簽了名的誓約書具有效力,他們認為口頭誓約也充分有效。用現代的說法,這是“君子協約”。這是雙方相互信賴而立下的約定,在日本叫做“男人的約定”。毀壞這種誓約而不感到羞恥,正是羅馬人所認為的蠻族做法。要做到比羅馬人還羅馬人的斯提利科根本不可能破壞誓約。

不過,盡管擁立了少年皇帝,斯提利科實際上仍得事必躬親。這就是5世紀羅馬帝國的實際情況。這時,羅馬帝國的一切都與元首製時代完全相反了。不論是否稱為國家,人類社會大體由生產者和非生產者這兩種人構成。二者很難嚴格區分,但如果要劃分一下,應該是下述的情況:所謂生產者,用漢字表達就是從事農、工、商的人們。有人會說“商”自己不生產。但出於流通連接著下一個生產環節的理由,我將其列為生產者。所謂非生產者,就是負責政治、行政和軍事的人們。他們自己不生產,其職務是建設能夠讓生產者專心於生產的環境。他們與農、工、商三者在這點上是相通的。

這兩個階層對人類社會而言都十分重要,不可或缺。但非生產者階層的責任更重,因為他們的職責是在硬件、軟件兩個方麵完善社會基礎建設。我認為,基礎建設依靠個人努力不可能做到,這樣的事情應由社會來做。盡管個人可以做到每夜鎖好自家房門,但外敵侵襲靠個人卻是防不勝防的。

從農民到農奴

在以農業為主要產業的古代,農民是生產者的代表。羅馬帝國從3世紀到5世紀逐漸走進了衰退。我們來簡單回顧一下這期間農民的情況。

3世紀:農民麵對頻仍的蠻族入侵束手無策,賣掉或拋棄耕地,離開自己的土地,流入城牆包圍的城市。於是出現了農村過疏化和城市過密化的狀況。基督教把拯救的希望帶給了對未來絕望的人們,遂在城市裏普及開來,城市過密化是其溫床。

4世紀:為這個世紀上半葉添彩的兩位專製君主戴克裏先皇帝和君士坦丁大帝建立了職業世襲製度。生為農民就必須以農民終其一生。這個政策的強製實施,成功地降低了迅猛發展的農村過疏化的速度。然而,盡管迎擊入侵蠻族的戰鬥成功擊退了敵人,羅馬帝國的領土淪為戰場卻成為常態。“羅馬統治下的和平”並沒有得到恢複,被土地束縛的農民並沒有再次得到和平和安全的保障。

5世紀:4世紀後半葉開始出現農民回歸地方的現象。但回歸的內涵與字麵意義不同。參與軍事、承擔帝國防禦的人數增加到了元首製時代的兩倍之多,但未能保障帝國內部的和平與安全,使農民專心農耕。農民們盡管回歸耕地,卻不是以前的“自耕農”(agricultor)了。他們被大農莊包去幹活兒,成為“農奴”(colonus)。格拉古兄弟和尤裏烏斯?愷撒製定了《森普羅尼烏斯農地法》後,曾經努力培育和確立這項法律的羅馬社會中堅力量已是明日黃花。這樣,以自耕農為支柱的羅馬軍事力量在質與量兩方麵的式微便無可救藥了。

然而,在批評從自耕農轉變為農奴是羅馬人活力的衰微之前,我們如果站在農民的立場上又會怎樣看呢?

蠻族入侵頻仍,不僅掠光了他們辛苦收獲的農作物,人的生命安全也難保。那種恐怖令農民日夜心驚肉跳。

曾經保障羅馬帝國全境和平安全的“羅馬統治下的和平”時代終結以後,不僅蠻族來襲,強盜也結夥肆虐。農民把農作物運往城裏的途中被搶也成為家常便飯。

農民一向被視為最容易課稅的職業,稅種名目繁多。如果農民租公有地耕種,實質上相當於一種永久性的借款。過去,租金為收入的10%。現在,這一比例已經遠遠不夠。據研究者計算,耕作自有農田的自耕農也得繳納收入的25%到30%,而租種公有地或他人農田耕種的農民,這一比例則要高達50%。稅金必須用不受幣值變動影響的金幣支付。這可能得賣掉全部收成才能勉強做到。可見對農民的保障一直在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