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貞觀年間,浙江連年大旱,禾苗枯焦,百姓紛紛求告龍王。龍王動了惻隱之心,立即奔赴天庭奏請玉皇大帝,讓玉皇大帝準他降雨。玉皇大帝下了一道旨令:“城內降雨七分,城外降雨三分。”
龍王領旨以後心想,城裏降雨七分就要鬧水災,城外降雨三分又無濟於事,何不來一個倒三七降雨呢!於是龍王在城裏降了三分雨,在城外降了七分雨,城裏城外的百姓都得到了好處。玉皇大帝知道以後,卻是大發雷霆,怒斥龍王違抗天旨,對龍王處以斬刑。
百姓為了報答龍王的恩德,各村各莊都紮製了龍頭,供奉在廟堂裏或在廳堂上,焚香禮拜。每到春節和元宵,村民扛著龍頭和龍身,沿村沿莊遨遊,對龍王寄托哀思。由於龍頭被斬了,所以龍頭、龍身就分開來舞,被叫做“斷頭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