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緒論(1)(1 / 3)

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政權的基本理論

馬克思主義國家政權理論對於政治、國家、權力等基本概念和範疇的科學理解,是區別馬克思主義政治學說同曆史上任何一種政治學說的根本標誌,也是我國基層政權建設的指導思想。在我國的社會主義階段,凡是關係到國家政權與國家命運的全局性社會活動都屬於政治現象。政治現象的核心就是政權,沒有政權就沒有政治現象。在推進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進程中,國家政權問題尤為重要,不僅社會主義革命的根本問題是政權問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根本問題仍然是政權問題。

一、國家的起源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是人類社會生產發展到一定曆史階段的產物,從而科學地揭示了國家的起源。恩格斯曾經指出:“國家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國家是表示:這個社會陷入了不可解決的自我矛盾,分裂為不可調和的對立麵而又無力擺脫這些對立麵。而為了使這些對立麵,這些經濟利益互相衝突的階級,不致在無謂的鬥爭中把自己和社會消滅,就需要有一種表麵上淩駕於社會之上的力量,這種力量應當緩和衝突,把衝突保持在‘秩序’的範圍以內;這種從社會中產生但又自居於社會之上並且日益同社會脫離的力量,就是國家。”(《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166頁)列寧說:“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和表現。在階級矛盾客觀上達到不可調和的地方、時候和程度,便產生國家。”

(《列寧選集》第3卷,第175頁)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闡明了國家產生的真實原因和這種原因本身與人類社會經濟活動之間的內在邏輯關係,為我們認識國家的本質和發展規律提供了一個正確的方法論依據。

在原始社會,生產力極端低下,沒有剩餘產品,沒有人剝削人的可能,也就沒有階級劃分的基礎。人們共同勞動,平均分配,平等相處。氏族是原始社會最基本的社會組織,同時又是生產組織。人與人之間組成社會的基本紐帶是天然的血緣關係,在這種社會中,人們依靠基於血緣關係而形成的道德規範和習俗來調節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氏族社會內部的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由沒有暴力為依托的議事會來承擔。議事會不是一種脫離於社會之上的特殊的管理組織,而是由氏族社會全體成員參加的一種議事機構。

氏族組織發展的後期,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勞動剩餘產品的出現,產生了剝削的可能,為階級的出現奠定了物質基礎。由於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特別是經過三次社會大分工之後,人與人之間的血緣關係開始逐漸被社會化生產而形成的新的生產關係所瓦解。原來的氏族社會開始被由新的經濟關係所組成的新的社會所取代,社會結構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以前按血緣關係劃分的居民之間是親屬關係,而按地域劃分的居民之間是階級關係,從而使居民之間打破了血緣紐帶關係而按著地域重新進行組合。居民之間的地位發生了變化。在氏族內部,氏族成員之間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國家按著地域劃分居民後,在一定地域內不同階級的人們根據財產狀況享有不同的權利和義務,因而出現了以國家形式確認的人們之間的不平等。最後,調整人們之間相互關係的行為規範發生了變化。在氏族組織內,調整人們之間相互關係的行為規範反映的是氏族成員的共同利益,從而也成為他們所自覺遵守的道德和習俗;而現在人們被迫遵守的新的行為規範,是統治階級強加給被統治階級的意誌,也即法律。人類社會製度演變的規律,正是受著人類生活的生產與再生產的製約。生產力的發展決定社會結構的變化。當氏族製度不能適應這種變化時,必然要出現新的社會製度將其取代,這種新的社會製度就是國家私有財產和私有製的出現,使社會分裂為兩大對立的階級,即奴隸主和奴隸。奴隸主階級為了維護自己的經濟利益,僅僅在經濟上占統治地位是不夠的,還必須在政治上占統治地位,這就需要有特殊的暴力強製性機關,這種暴力機關就是國家。可見,國家是社會內部活動自身運動所產生的一種矛盾的結果。

二、國家的本質和作用國家的本質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方麵在統治階級內部實行一定的民主;另一方麵對被統治階級憑借有組織、有係統的暴力即軍隊、警察、法庭、監獄等特殊強製力實行專政。國家作為一種政治上層建築,是一定經濟基礎的產物,為一定的經濟基礎服務。在經濟上居於統治地位的階級,就必然在政治上居於統治地位,從而決定了國家的階級性質。國家一經產生,就對經濟基礎產生巨大的反作用。它為鞏固自己的經濟基礎服務,保護社會占統治地位的生產資料所有製,或者幹預、調節經濟生活,或者直接組織經濟建設,來維護統治階級的經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