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中國基層政權建設概述(4)(1 / 2)

4.注重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使用原則。民族鄉政權不屬於自治機關,但是根據民族鄉的特點以及憲法第122條關於“國家幫助民族自治地方從當地民族中大量培養各級幹部、各種專業和技術工人”的規定,應當積極培養少數民族幹部,同時,也要照顧漢族公民在鄉人民代表大會中有一定的比例,在政府領導成員中有一定數量的漢族幹部。

5.堅持民族團結原則。民族鄉的建設必須加強愛國主義、民族平等和民族區域自治的政策教育,主動消除有關民族人員對民族鄉的各種誤解和疑慮。民族鄉政府在進行政務活動時,要奉行民族平等原則,尊重本鄉各族人民的風俗習慣,尊重民族感情,多做團結工作,千方百計地增強民族團結,以利於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

6.要有利於加速少數民族地區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原則。民族鄉的建立,除考慮民族因素外,還要考慮自然條件、生產狀況、產業分布和商品經濟流向等等,根據不同的特點而設置,因地製宜地製定本地區的經濟建設和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利用國家在財政、稅收、物質和科學技術等方麵的優惠政策,揚長避短,充分發揮民族優勢,大力發展經濟和文化事業,加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三、基層政權建設的內容

(一)組織建設基層政權要按照民主集中製的原則,加強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等方麵的組織建設。基層人民政府和基層人民代表大會要注意處理好職權關係,凡關係到基層行政區域的重大問題和關係到本行政區域全體人民群眾公共利益和重大的事務,要提交基層人民代表大會討論,工作完成後,要向基層人代會彙報,實施過程中要接受基層人大的監督,注意吸收基層人大代表參與工作。基層政權按照“精簡、統一、節約、反對官僚主義”的原則,實行首長負責製和工作人員的崗位責任製。在新的曆史時期,基層政權要搞好政府職能的轉變,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增強促進經濟發展的服務職能和宏觀調控職能。集中發展社會生產力,發展經濟、科學、教育、文化和社會福利事業,不斷提高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

在農村,人民政府要服務生產,方便人民群眾的生活,完善統分結合、雙層經營的聯產承包責任製,幫助農戶建立小生產與大市場相聯接的產前、產中和產後服務體係;在城市,人民政府要管好市場,管住物價,為企業提供優質服務,搞好城市規劃和公共設施的建設,搞好環境保護和環境綠化,搞好城市社區的服務。

(二)民主建設基層政權加強民主建設,主要是做好以下幾個方麵的工作:一是健全完善基層人民代表大會製度。在選舉製度、例會製度、工作製度、議案的提出和表決製度等各個方麵都要體現基層人民的意誌,真正體現基層人大的權威性。

二是建設好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村(居)民委員會是城鄉基層政權的重要依靠力量,許多基層的事務、群眾的事務,依照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主要依靠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去辦理。因此,在強調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同時,必須強調加強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建設。

三是增強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人民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機關,政府開展各項管理活動,必須符合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願望,密切聯係群眾,決策要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路線,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四是實現黨內政治生活民主化。要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在充分民主的基礎上,實行正確的集中,貫徹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的組織原則。要加強黨內民主製度建設,包括健全黨的集體領導製度和民主集中製度;改革和完善黨內選舉製度,疏通黨內民主渠道和健全民主生活,加強黨員密切聯係群眾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組織生活。

(三)法製建設基層政權的法製建設是指有關基層政權的立法、執法、守法等項建設的總稱。基層政權法製建設主要體現在遵守法律和執行法律方麵。基層政權機關、基層黨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範圍和程序進行活動,基層政權機關要依法履行職責,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在享有法定權利的同時,必須依法履行義務;對基層政權建設負有領導責任的機關要盡快幫助製定基層政權建設的配套法規;開展法製宣傳與教育,提高公民和社會組織的法製意識。

(四)思想作風建設

1.基層幹部的思想建設政權組織是由人(幹部、員工)組成的,人是政權組織的決定因素,各項行政管理工作都是由人來完成的,而人是有思想的,思想支配人的行動。政權組織的思想建設就是做人的工作,端正人的思想,振奮人的精神,激發人的熱情,形成積極向上的組織內部的良好風氣,以保證整個組織的健康發展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基層政權思想建設內容比較廣泛,主要有:

(1)馬克思主義理論教育。馬克思主義是無產階級的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是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強大思想武器。基層政權公務人員理論素質的提高,是基層行政管理正確性和科學性的根本保證。對基層政權管理人員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教育,就是要結合工作實踐,學會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提高行政管理的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