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基層政權幹部隊伍建設(4)(1 / 2)

鄉鎮幹部隊伍不穩定,除了上述客觀原因外,也有鄉鎮幹部主觀上的原因。其主要表現是少數鄉鎮幹部思想素質不高,為民服務的意識不強,工作作風不過硬,怕苦怕累,貪圖安逸的生活等等。但這類幹部是極少數。此外,還有部分幹部是由於領導班子不團結等人際關係方麵的原因而要求調離。

從組織異動來說,情況也比較複雜。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方麵的原因。一是一些地方的縣級幹部管理部門和黨政領導在鄉鎮幹部的任免問題上法製觀念淡薄,缺乏長遠觀點。如前所述,我國法律和黨的章程對鄉鎮人民政府、黨委主要領導幹部的選舉、任免、任期都有明確的規定。黨中央、國務院也曾強調指出;“依法選舉產生的正副鄉鎮長,除犯有嚴重錯誤或確屬不勝任工作的以外,一般不宜在任期內調動。”但事實上,一些縣級組織在這一問題上沒有按有關法律、規定辦事,而是采取了鄉鎮幹部任用上的短期行為,甚至是拆東牆補西牆,造成了幹部的頻繁調動。二是在鄉鎮領導班子配備時,對幹部考察不嚴,了解不深,在班子成立後,才發現配備不當,結構不妥,被迫采取異動行為。從鄉鎮幹部的組織異動情況看,大多數是平級調動或角色互換。有的是在任期內因相互配合不協調或工作能力問題而異動;而有的則是發現鄉長更適合於擔任黨委書記的工作而角色互換。三是的確由於工作需要而予以提拔或委以其他職務。隨著縣級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幹部自然離退等情況的發生,適當地從鄉鎮選拔部分優秀幹部充實到縣級領導機關或從縣級機關抽調部分幹部到鄉鎮任職,都是必要的,但是一定要從實際出發,從穩定鄉鎮幹部隊伍這個大局出發,而且要適度、適時、合法。

二、幹部隊伍不穩對於政權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影響鄉鎮幹部隊伍的思想不穩和組織不穩,對鄉鎮政權建設和農村社會發展的消極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一)工作積極性不高,對工作不負責任由於臨時思想作怪,一些鄉鎮幹部抱著混一天算一天的態度,得過且過,遇到困難、問題就繞著走,怕得罪人,怕麻煩。更有甚者,一些幹部胸無大誌,沒有在鄉鎮幹一番事業的思想,工作不深入,整天吃吃喝喝,打牌下棋,群眾稱他們是“三頓酒,兩包煙,一部單車轉半天”。至於那些家在城裏的幹部,更是把自己當客人,三天兩頭往回跑,想方設法往城裏調,工作根本安不下心來,嚴重地影響了日常工作,影響了鄉鎮經濟的發展。

(二)工作中表現出嚴重的短期行為工作上的短期行為目前在鄉鎮是一種比較普遍的現象。由於幹部變動頻繁,致使一些幹部沒有長遠工作規劃和奮鬥目標,而是隻顧眼前利益,急功近利。他們往往不顧本地的客觀條件盲目上項目、壓指標,搞形式主義,甚至虛報浮誇,希望在短期內搞出所謂突出的“政績”,以便升遷。結果往往給鄉鎮長遠發展留下深刻隱患。我們在調查中了解到,前任幹部建廠,繼任幹部撤廠;前任幹部挖渠,後任幹部填溝之類的現象不少。勞民傷財,群眾意見很大。

(三)助長了不正之風,破壞了黨群、政群關係由於不安心鄉鎮工作,希望往縣城或條件好的城鎮、部門調動,致使一些鄉鎮幹部弄虛作假、請客送禮、拉關係走門子,想方設法討好領導,打通關節;而對群眾疾苦則不聞不問,冷漠待之,官僚作風嚴重。更有甚者,少數幹部思想嚴重墮落,搞所謂撈一把再走,結果滑向貪汙受賄、揮霍無度的境地。這種狀況,在一些地方已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破壞了基層政權的群眾基礎,到了非采取得力措施予以糾正不可的地步。

三、穩定幹部隊伍、調動其積極性的對策穩定鄉鎮幹部隊伍,充分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既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項十分複雜的工作。必須從實際出發,采取綜合措施。目前,至少應著力抓好以下幾方麵的工作。

(一)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穩定鄉鎮幹部的思想隻有思想穩,才能幹勁足。重視對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是我黨的一個優良傳統。在新的曆史時期,要穩定鄉鎮幹部隊伍,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必須發揮這一政治優勢。鄉鎮工作條件艱苦,任務繁重,這是我國的基本國情決定的。領導廣大群眾改變落後麵貌,發展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走小康之路,是我們黨和政府的神聖使命,也是廣大基層幹部義不容辭的曆史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