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六章(1 / 2)

不知不覺,終於睡去,等醒過來,天已經大亮。

床的另一邊空著,隻剩下我一個人,屁股那裏隱隱的疼。

我喜歡這種疼痛的感覺,提醒我,我也曾被人愛過。

林威不在,我一個人躺在床上,觀察他的房間。明明來過無數次的房間,現在看起來,又有不一樣的感覺。

我跟林威......連最後一件事都做了,雖然有些不可思議,但從他在秀場跟我告白,一直到昨天晚上的瘋狂,每一件事都在向我證明,這一切都是真的,不是虛幻。

業然啊業然,你就認命吧。

從今天開始,徹底忘了寧宇,認認真真跟林威在一起,雖然還不確定是否喜歡他,更不要說是愛,但現在的生活,不就是你一直想要的嗎?

起床,想去看看林威在幹嘛。

經過林威的大衣櫃,突然想起那天看到的那張喜帖。忍不住好奇,想再拿出來看看。

還是原來的位置,被毛巾壓著,露出紅色的一角。

好大的一張喜帖,結婚的人該不會是土豪吧。

當我把喜帖翻開的那一刻,感覺有一股電流,直接穿透眼膜,傳遍全身,麻木?僵硬?無法形容的感覺。

那喜帖上,分明寫著我的名字--業然。

要結婚的人,是李楊。

我又看了一下婚禮的日期,就是這個禮拜六。

李楊真的要結婚了,一個京城有名的gay富二代,要跟女人結婚了!想起上次在酒吧裏碰到他的一個朋友跟我提起,我並沒有當回事。

結婚就結婚唄,我們已經分手了,跟我又有什麼關係?

可是這一刻,看著喜帖上燙金的大字,怎麼會這麼難過呢?

林威......是害怕我難過才把這張喜帖藏了起來嗎?如果我今天沒有把這張喜帖翻出來,是不是就永遠不知道李楊結婚的事。

你看它幹嘛?

不知什麼時候,林威出現在我身後,稀鬆平常的語氣。

我晃了晃手上的喜帖,問林威,什麼時候收到的?

有一陣子了,反正你也不會去,我就幫你收著了。

靠!什麼情況?

什麼叫反正我也不會去?難道我會不會去,你已經幫我做決定了嗎?

可是,這明明是我自己的事啊!

林威,不管我會不會去,都該我自己來做決定,這喜帖是給我的,上麵寫著我的名字,你不該把它藏起來。

業大媽,你是不是有病啊?你看不出來我是為了你好嗎?

林威有些急,可我接下來說了讓他更氣憤的話。

你才不是為我好,你隻是習慣了這種霸道,什麼事都要聽你的,你享受這種高高在上,主宰別人人生的優越感!

我的話說完,林威竟然笑了。

業大媽......在你心中,我就是這樣的人啊......

笑著,看上去是很歡樂的笑,可是語氣中帶著難過。

好吧,這件事是我錯了,我不該把屬於你的喜帖藏起來,我鄭重地向你道歉,走吧,下樓吃早餐,我花了好久做的。

林威竟然沒有發怒,而是跟我道歉。

不知為什麼,他這個樣子,反而讓我不知所措。

等我坐在餐桌前,喝著粥,吃著精致的小菜,才清醒地意識到自己剛才說了多混蛋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