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四章(1 / 2)

想想,都多少年過去了呀。

下次一塊兒去酒吧唄,反正那天我看見他,還挺親切的。

酒吧......

我麵露難色,自從跟林威的事兒曝光以後,林威就不允許我再去酒吧了,甚至連k歌的局都不讓我參加。

因為,網紅就是要保持神秘,不能隨便讓人看到。

更何況,林威幫我塑造的是一個傻了吧唧,為了愛情隻知道在家裏麵做飯洗衣服伺候老公的傻媳婦形象,這樣的人,又怎麼會去酒吧呢?

算了,以後再說吧。

反正酒吧那種地方,我也不是特別喜歡,非去不可,隻是聽李楊提到唱唱,才突然有了這個念頭。

小然,你跟林威在一起,過得好嗎?

飯吃到一半,李楊突然這樣問我。

一時間,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就愣在了那兒。

等我調整情緒,想編一些謊話來搪塞李楊的時候,他的眼神已經飄走了,大概,也並不是真的想知道答案吧。

吃完飯,李楊堅持開車送我回家,一路上,都在感慨。

年紀越大,越分不清楚真假了,這個人,每天晚上給你發一條微信說晚安,你以為他很在乎你,很有可能,他這條晚安是群發的。

酒吧裏,很多人跟你稱兄道弟,還有一些陌生的麵孔湊過來,特別真誠地說喜歡你,你也不知道,他隻是想跟你睡一覺,還是想要你口袋裏的錢。

熱鬧過去了,心裏空蕩蕩的,回到家,就問自己,這樣活著,到底有什麼意思呢?

小然,我真羨慕你,活得特別真實,所以你特別值得擁有現在的幸福。

真實嗎?簡直就是諷刺。這世界上,還有比我現在活得更虛假的人嗎?

不說話,默默聽李楊繼續嘮叨,快到家的時候才跟李楊說,就在這兒停吧,我自己走一段,我怕被林威看到,會不高興。

其實,我跟李楊隻是吃了頓飯,又沒有幹什麼,但莫名其妙,還是覺得心虛。

反正就三個月嘛,我答應了林威演戲,就敬業一點唄。

李楊很尊重我,放我下車,我故作輕鬆,蹦蹦跳跳往家裏跑。

上了樓,打開門,發現沙發上坐了兩個人,一個是林威,另一個竟然是......唱唱?

怎麼會這麼巧?今天李楊剛剛跟我提到這個人,他就出現在我家。

你要來,怎麼不提前給我打電話呢?

我電話摔壞了,找不到你號碼,就憑著記憶,找到你家來了。

唱唱站起身,說話的聲音很弱,看上去臉色也不太好,似乎是經曆了好多煎熬。

你們聊,我上樓改稿子去。

林威拿起電腦,特別善解人意地走開了。

我又幫唱唱拿了一罐可樂,坐下來,問他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小然,我能在這兒住幾天嗎?我最近,正在辦離婚。

離婚?

雖然在意料之中,但還是忍不住脫口問了一句。

是不是很想嘲笑我?沒關係,反正到了這個地步,我已經做好了被人嘲笑的準備。

不是......你怎麼能這麼想呢?我就是有點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