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得一口飯差點兒噴了出來。
林威卻一臉淡定,特別自然地說,別人來不來吃飯關我什麼事兒,反正你高興了就好。
那時候的林威,除了在事業上有一股子不要命的衝勁兒,平時也會說一些笑話逗我開心。如果沒有他,我都不知道如何熬過那段失戀的艱難日子。
現在,又一次跟林威走進這家韓國小館,老板還是原來的老板,服務生已經換了別人,雖然同樣禮貌,卻感到陌生。
兩份石鍋拌飯,再來兩罐可樂。
林威直接幫我點了飯,就像往常一樣。
我們兩個出來吃飯,一直都是如此,他總是說,我是一個特別沒有品味的人,走進一家服裝店,可以用最快的速度把店裏最醜的那一身衣服挑出來,走進一家餐館,也可以一眼選中十幾頁餐單中最難吃的那一道菜。
所以,他從來都不允許我點菜,久而久之,我也覺得一切聽他安排,理所當然。
你知道嗎?你選男人的品味,跟你選衣服和點菜的品味是一模一樣的,你總能在茫茫人海中,一眼選中最渣的那個男人,然後奮不顧身地為對方付出,直到傷痕累累。
有一次,林威這樣對我說。
我並不服氣,在我看來,這世界上本來就沒有十全十美的人,哪個人又沒有缺點呢?
如果喜歡一個人,還要挑剔對方的缺點,那就不是真正喜歡。
當然,這套理論在我認識蔣小鬆和寧宇以後,自動土崩瓦解了。也許林威說得沒錯,我是個特別沒有眼光的人,所以,我受的所有傷,也都是自找的。
對了,你怎麼突然來找我吃飯?我跟曬麗約了下午去看場地,曬麗說,五道營那邊有一個書局,很適合辦你的新書簽售會,你如果有空,下午可以一起過去看看。
林威點完菜,就一句話都沒有說。
我隻能沒話找話,打破僵局。
業大媽,今晚回去跟寧宇說,讓他搬走,他不能繼續住在我們家。
林威沒有接我的話,而是突然來了這麼一句,表情特別嚴肅,嚴肅得讓我有些害怕。
什麼意思?怎麼突然要趕人家走啊?
你這樣也太霸道了吧,當初明明是你同意讓他住過來的,現在馬上就要過年了,又把人家趕走,北京的冬天這麼冷,他隻是一個學生,讓他去哪住呢?
我在心裏想,用疑惑的眼神盯著林威。
我再說一遍,今晚回去跟寧宇說,讓他搬走,他不能繼續住在我們家。
林威沒有回答我的問題,而是把剛才的話重複了一遍,並且,這一遍,比剛才說得還要惡狠狠的。
不是......就算要讓人家搬走,也總要有個理由啊?你......該不會是因為早上的事吧?
我突然想起早上的睡褲事件,寧宇故意那樣說,的確有些不妥,但是也不至於鬧到要讓他搬走的地步吧。
對!就是因為早上的事!業大媽,我現在正式告訴你!我吃醋了!我吃寧宇的醋了!我一想到你們兩個人睡在一張床上,我就生氣!我無法忍受你們兩個在我麵前打情罵俏!我甚至無法忍受任何人用曖昧的語氣叫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