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湖北槍炮廠(1 / 3)

對於洋槍洋炮的威力,張之洞早在中法戰爭中就已經領教過。在兩廣總督任上時,他就開始創辦槍炮廠。隻是當時的規模很小,無法滿足張之洞的要求。於是,他就通過清政府的駐歐洲大使聯絡德國人,希望從德國進口槍炮的生產設備。然而,還沒等設備運到廣東,張之洞已經調往湖北。

李鴻章雖然對張之洞的鐵廠設備不感興趣,但是,對於張之洞的槍炮廠設備卻興趣十足。李鴻章積極走動,希望能夠把張之洞訂購的槍炮廠設備轉運到天津或北京,使之處在他控製的北洋勢力之下。張之洞對大型槍炮廠心儀已久,無論如何是不會答應李鴻章的。由於李鴻章慫恿他的哥哥、接任兩廣總督的李瀚章不要接手鐵廠,張之洞就趁機要求把鐵廠和槍炮廠一起轉到湖北。為此,張之洞還提出了將槍炮廠設在湖北的好處:首先是他要在湖北辦鐵廠,鐵廠可以為槍炮廠提供原料;其次是湖北為九省通衢,設在湖北可以支援周邊各省,即便沿海地區急需槍炮,也可以通過長江水道快速抵達;最後,在湖北設廠對於改變當地落後的麵貌有不小的幫助,有利於西部的穩定(後來四川的保路運動分散了湖北新軍,革命黨則趁機在武昌發動了起義,這與張之洞的設想完全相反)。

對於清政府而言,他們更關心如何製衡這些把持地方大權的官僚。當時的李鴻章已經是位高權重,如果再給他一個大型槍炮廠,實力必然會再次提升。再者,張之洞和李鴻章的關係不融洽已不是什麼秘密,壯大張之洞製衡李鴻章也未嚐不可。出於這樣的考慮,朝廷方麵決定讓張之洞把槍炮廠也帶到湖北去辦。如此,張之洞在德國訂購的槍炮廠設備算是保住了。

張之洞建槍炮廠,繼續堅持“要建就建最好”這一原則。1891年,已經就任湖廣總督的張之洞,聽說德國在1888年又研製出了更為先進的步槍,比之前的毛瑟71式步槍還要好。於是,他就要求德國方麵把設備換成生產新式步槍的設備。德國方麵聽說張之洞要求更換設備,而且還是最新式步槍的設備,當然不樂意。不過,也沒有拒絕張之洞,而是要求加價,而且是45萬馬克高價。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但是,張之洞答應了。

如果單從技術標準上來說,張之洞買到的確實是當時世界上技術最先進的步槍。但是,槍械所追求的,不是技術上最先進,而是士兵在使用時的可靠。以AK47和M16這兩種突擊步槍為例,M16出現的時間比AK47要晚將近20年,從技術角度而言,M16肯定優於AK47,但是,在越南戰場上,美軍士兵很多時候會扔掉自己的M16,撿起越南士兵丟下的AK47,其原因就在於AK47在使用時出現故障的概率遠低於M16,比M16更為可靠。

所以,槍支在使用時的可靠性才是第一重要的因素。從槍支的可靠性上來說,德國人這次狠狠地坑了張之洞一回。

張之洞新看上的那款德國步槍被稱為1888式“委員會步槍”。1888年,為了抗衡法國的新式步槍,德國的一個步槍試驗委員會利用已有的技術,拚湊出了這款新式步槍。這款槍並非毛瑟工廠的產品,隻是德國軍方迫於武器的發展形勢臨時拿出的一個方案。當時,德國軍隊急於裝備新槍,而毛瑟工廠研製新槍又很費時間,所以這款臨時拚湊的槍就成了德國軍方的首選,短時間內大量裝備德國軍隊。然而,裝備到部隊的新槍很快就暴露出了問題,比如裝彈退彈困難、抽殼可靠性不佳,最嚴重的是炸膛。槍容易炸膛,這還了得?本來是要殺敵的,這一炸膛,估計連自己的性命也難保了。德國方麵已經生產了很多這樣的槍,可以說是騎虎難下,隻能修修補補勉強維持,當毛瑟工廠設計出新的槍械後,他們就迫不及待地換上了真正的毛瑟步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