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就是君主,而我們所經營的公司就是他的臣下。
——鬆下幸之助
在現代商界,視顧客為上帝,已經成為響亮的口號。這一點,無論是在西方國家還是在東方國家,都是一樣的。鬆下接觸過的一位西方大公司的董事長就說過:“我認為顧客就是君主,而我們所經營的公司就是他的臣下。即使顧客說了什麼過頭的話,我們也應該樂於聽從。”善待顧客,哪怕是那些挑剔的、刁難的、甚至“欺負”人的顧客。在這方麵,鬆下有著深切的認識。但是,鬆下的善待是基於社會正義和對顧客有益的前提的:倘若顧客的要求有悖社會正義,而且對他自己也沒有什麼好處,鬆下是不會答應的。
這,正與君臣關係一樣。君主是不能一概而論的,他們有的聖明,有的中等,有的則昏庸無比。對昏君盡忠,曆來為有識之士所反對。昏君的旨意,可能對國家和人民都有相當的危害。這時候,倘若臣下遵照執行,就會釀成災難。這與社會正義相悖,對君主自己也是有弊無利的。因此,臣下應該勸諫,哪怕是觸龍之逆鱗。隻有那些聖明的君主,臣下才可以唯命是從。
同樣,對顧客也是如此。如果顧客是有社會正義感且明理的,他們的要求無疑應該設法滿足,像臣下對待聖明的君主一樣。甚至對於他們的“蠻不講理”、“毫無道理”,也首先要盡可能地找出其中的理來,使之合理化。如果真是碰到了毫無社會道義、損人不利己的要求,那麼,對不起,不去做你忠實的臣下。這不僅是生意的原則,也是一種社會義務。試想,讓這樣的顧客肆行無忌,哪能有一個合理的市場?哪能有一個公正的社會?
顧客的要求,當然大多有其合理之處,但現代經營者同時應該看到顧客消費觀念的滯後性,消費心理的消極麵。這一點,對於生產、銷售新產品的經營者來說,必須給予充分注意。經營者不能因為顧客要求的慣性,而不去設計、推廣新的產品。此時,就應該設法讓顧客認識新產品,使他成為“聖明的君主”。一味地姑息遷就,對己對人都是不利的。用現代的消費學說來看,這是指經營者除了服務消費的職責外,還有引導消費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