朦朧中,眼前浮現出一個畫麵。
年輕的太後,絕美的容顏像是厭倦了塵世般,支著自己的鬢發,拂拂衣袖懶懶地說:,“你去,幫王找到他,王會讓你如願以償的。”
“侄兒定不辜負姑母的囑托。”小王爺輕輕叩頭,眼裏閃過意思不屑,一絲輕蔑。
那個時候,趙明月不是趙明月,隻是一名小小的隨侍僮兒,一個全家抄斬,隻有他被王的寵妃救下的僮兒。
他還記得自己逃跑的那一天,夜色冰冷,在他擺脫無數的追兵以為自己能夠逃出升天之後,就看到月色下那抹白色的身影,一瞬間,心如冰凍。
“孩子,別怕。”王妃扶起他來,輕輕地笑,絕美的容顏幾乎讓他窒息:“我這個身子不知還能撐多久,請你先於他們找到他,立刻通知我,能辦到麼?”王妃沒有說“本宮”,說的是“我”,更讓人感覺肩頭沉甸甸地,壓得人心驚肉跳。
“奴才……”十三歲的趙明月抖成一團,嚅嚅地說著,讓人聽不清他是在同意還是拒絕。王妃笑笑轉過身去:“從今天起,世上再沒有赫淩雲這個人了。”說著,丟給他一張絲絹:“據說,這是仿造他筆跡寫的,好好看看。找不到他,本王妃就是做鬼,也會讓你死不如生。”
草原深處,傳來野狼的一聲聲嚎叫,月色慘白得像被吸了血,趙明月伏地叩頭,濺起一片積水,額上粘著一片片枯草:“隻要奴才活這一天,定不會忘記王妃殿下的囑托。”
王妃又笑著扶他起來,清冽的雙目卻穿過他,注視著遙遠的虛空:“找到他時,如果......如果我已經不在了,就請你告訴他,我無論是天上還是地府,都愛著他,要他好好地----活著。”
火把,遠遠地飄來,伴著陣陣的馬蹄聲和呐喊,王妃手一揮,趙明月就上了馬背,隨著馬兒的一聲長嘶,那白色的身影被遠遠地甩在身後,他知道,這個能令草原所有男人傾倒的王妃,一定會保護他的,一定會……等他逃出來後,展開那絲絹,卻見上麵用歪歪斜斜的娃娃頭的筆跡寫著:
三十六計,走為上計,“敗戰計”中,一是美人計,二是空城計,三是反間計,四是苦肉計,五是連環計,六是走為上(即第三十六計)。棄甲曳兵而走”的“走”和“逃”是一樣的意思。為什麼逃跑還是上策呢?……①
他看完後就燒了,但那絲絹上的每一個字,每一個筆畫,都牢牢地刻在他的腦子裏了,再者,他不是個愚忠的人,隻是想在這紛亂的世界存活下來,對於王妃,他是感激的,對她囑托的事情,倘若有緣,他會盡力,所以也並未刻意地去尋找,可是當自己都快忘記檔子事的時候,兀然聽到人再次提起,要說麵不改色,趙明月捫心自問,修為還不夠。
在他拱手道歉之後,心裏暗自嘲笑自身,怪不得,連夫子也不主張他入朝為官呢!這夫子,可是王子和王妃都要找的人麼?想到這裏,又看看紅唇輕啟的暖香,心下一緊,如果是,那自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