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六章大結局(1 / 2)

最後開庭的日子。

林海是把心髒提到嗓子眼來聽雙方律師的辯護的,雖然他懷疑這個辯護對於最後的結果究竟能起多大作用。

對方律師一口咬定“過失殺人”而不是“故意殺人”,這已經讓林海難以接受,然而更加難以接受的是林嵐父母的態度,他們決定原諒邵宗。

法庭決定輕判,邵宗隻被判了短短七年。

在法庭上聽到這個結果,林海幾乎當場就忍不住了。

“才七年?殺死一個人才七年?”

“邵宗已經偷偷給了林嵐父母100萬養老錢,他們決定收下這個錢。”

李律師也輕輕歎了口氣,她見過太多類似的案例,她能夠理解,可是她還是覺得難過。

林海堵住了林嵐的父母。

“多少錢?100萬?100萬能換回你們女兒的生命?100萬?你們就抱著這100萬過一輩子?”

林海聲音很大,所有人眼光都射向他這裏,吳雨涵連忙拉住激動的林海。

“林海,別說了,林嵐已經去世了。”

可是林嵐的父母卻開始指責林海。

“你現在倒是怪我們,可是你呢?你又做了什麼?當年如果不是你林嵐會變成現在這樣?你現在倒是幸福了,可是我的女兒再也回不來了!”

這句話是如此具有殺傷力,林海完全沒有任何話語可以反駁,可是究竟是怪誰又如何說得清呢。

林嵐的事情終於告一段落,好像所有人的生活終於開始走入了正軌,警局的新辦公大樓已經按照正常程序開始動工了,動工的那天趙姐作為嘉賓也去參加了奠基儀式,而林海那天也拿著相機幫忙趙姐拍照,那天上級還專門表揚了趙姐,說是今年的工作都做得不錯,林海在一旁沒有說話隻是趕緊按下了雙方“交談甚歡”的畫麵。

很奇怪,在林嵐命案結束之後好幾個月都沒有大案子,林海每天的生活過得很平靜,林海和吳雨涵雙方的家庭也開始討論林海和吳雨涵的結婚問題。

林海是個好人,吳雨涵也是個好人,他們太幸運在對的時間遇到了對的人,所以他們的結合也許這是上天最好的安排?

林海想現在的他才知道該怎麼和一個人過一輩子,他現在才懂責任的真正含義。

吳雨涵出人意料的堅持拿了證之後不辦酒席,而是把錢拿著去蜜月旅行,林海不懂吳雨涵的選擇,卻也順從的接受了吳雨涵的安排。

他們去的是一個沿海城市,旅行總是能讓人忘記俗世的煩惱,無論是半夜隨著海浪的聲音睡去還是早晨被海鷗的聲音叫醒,這種快樂都有一種平靜,他們去的時候還是春季沒有太熱,所以兩人常常可以手牽著手流連在一間間相鄰而居的歐式咖啡廳或者是那些特色小店,餓了便隨便進一家私房菜館吃點東西繼續以後的旅程。

這一次他們很幸運,沒有在旅途上遇到什麼突發狀況。

可是再美的旅程終會到終點,在即將離去的前一天吳雨涵和林海摸摸打包著行李一邊說這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