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十八歲,是人生之中最美麗的豆蔻年華。然而,卻在英國遇上了他。從此,我的生命裏不再有快樂二字。
我從小都在外頭長大,撫養我的養父養母是一對極好的人。可惜,一場意外爆炸讓她們徹地離開了我。這件事故,我心存疑慮。因為,這樣的爆破不應該會發生。可是,我又查不到什麼真相。唯一肯定的是,他們的死完全是一場人為事故。
幾天後,我接到了來自日本的電話。打電話給我的人自稱自己是我的爺爺,我相信這個人的話。但我不想回去,他可以狠心把我丟棄在外頭,那麼就沒有必要在他病危的時候找到自己。
因為我從小在武道館長大,再加上從小養父就對我教育嚴苛。凡是男生會的事,我也要會做。比如武術,跆拳道,散打,柔道。總之這些年來,我被他完全培養成為了一個無敵女金剛。從小的時候我就羨慕那些可以穿著媽媽買的漂亮的蕾絲裙子的女孩們,可我卻要躲在武道館裏拚命的練習。汗水的味道,和赤腳的行走讓我很不好受。
在我為養父養母守完靈的時候,他卻強行帶走了我。我當下心裏沒有一點害怕,從來沒有得罪過誰。我根本無需畏懼,可是我想錯了。
他給我的是無盡的折磨,在他麵前我就算是再厲害的無敵女金剛都沒用。他每天都會給我吃藥,那種藥吃完後我全身癱軟,即便能夠控製自己的意識又有什麼用?麵對這樣的侮辱,我受夠了。想要逃走,逃走的計劃不隻是一次。可是,每次他都能夠輕易地抓到我。換來的是更深的懲罰,我隻好默默承受。那一段時間我過著非人的日子,整個人像一具行屍走肉。
我不否認,修斯的身上具備著邪惡的因子。他心情好的時候,就是童話世界裏的王子。可是,他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是來自地獄的撒旦。我想不明白,為什麼一個男子可以優雅如王子,凶殘如撒旦。這個想法證實了以後的我一定要變得比他強大,足夠與他抗衡,一切才能夠得到解決。想要走,而且還要走得徹底,我想唯有讓他徹底死心我才能夠得到解脫。
在他麵前上演了一場好戲,為的就是要他深信不疑,我是個壞女人。沒有他想象當中來的那麼好。不出所料,我成功了。可是,在一個月後我發現自己懷孕。這個打擊讓我一蹶不振,他不會相信我。更不會相信這個孩子,可我知道我不能夠失去孩子。
就算是在我懷孕的時候,他強行逼迫我打掉孩子我死活都不願意。因為,孩子是無辜的。真的是無辜的……
他把我關起來,關在一間屋子裏麵。那是城堡最底端的一個小窟窿,勉強能夠住人。在午夜時分,總能聽到清晰的浪潮聲。我整個人逐漸變得消瘦,孩子對於我來說是支持的力量。修斯也逐漸不再強烈要求我打掉孩子,我懂那不是妥協。他從來都是一個說一不二的人,絕對沒有人能夠輕易轉變他的想法。
生下點點後,她就被修斯抱走了。告訴我,我從此以後自由了。代價是,永遠都不得見這個孩子。我哭著求他,不能夠失去這個孩子。修斯的冷血與無情是我所低估了,他想要把一個人趕盡殺絕絕對會把你逼死在角落裏,還要跪在地上對他表示出一副懺悔的樣子。而,他就是這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