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第一站,流年II(1 / 3)

那個迷惘的少年

山穀深處的老人翻山越嶺,驀然凝望,滿目蒼茫;城市深處的少年披荊斬棘,笑容滄桑,遍體鱗傷。

林建雖經曆過大起大落,卻依舊是那個迷惘的少年。

橋頭飯店外麵,流水衝刷著所有的喧鬧,我靜靜坐在飯館小屋內,獨自一人喝著茶。七點整,一輛大切諾基緩緩停在飯館門口,一位略微發胖的少年走下車,徑直向我走來。他就是林建,比我大三歲,卻是陪伴了我七年的同桌。

我們是同一個村的,小學二年級的時候,他創紀錄地連留兩次級,終於成就了我們七年同桌的“曠世情緣”。因為他那時個子高、力氣大,班裏人都怕他三分。可他脾氣甚好,對他好的人,從來不會吃虧。可惜的是,他唯獨討厭像我這種認真乖巧、學習上進的“好學生”。原因,就在於他那句與日月同輝,與時間爭長的口頭禪——大丈夫誌在四方。

這恐怕是他在學生時代唯一記住的名言了,就連跟老師鬥嘴的時候都不忘說個昏天黑地,氣得老師拳腳相加。於是老師把這個“眼中釘”丟給我做同桌,希望我可以用言行感化他。

從此,他便抓住每一個機會,時刻向我灌輸四人幫“讀書無用”的極端主義思想,企圖讓我加入他的幫派,做他的軍師,統領幾個“下等兵”,一起不交作業。可我作為堅定的馬克思主義信仰者,最終還是沒有被他誘惑。每次敗下陣來,他都不忘吐口唾沫,在心裏罵一聲娘,然後脫口而出:大丈夫誌在四方,不交作業,你奈我何?

從二年級到六年級,我們一直延續著同桌關係的神話。我覺得我們就是最般配的組合——每次考試,我考第一,他考倒數第一。

後來去了初中,他也跟上了我的腳步,再次和我同桌一年。那,這一年,我再沒考過第一,他也沒再考倒數第一:他在倒數第二安營紮寨,我在前二十顛沛流離。

中考那年,我們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級,七年的同班生涯隨之宣告結束。每個人都在忙於學習,我們還沒來得及告別,在一個風和日麗早上,他和級部主任打了一架。

這一架,不僅讓主任顏麵掃地,更是讓林建提前終結了學生時代,被逐出了校門。

此後,他的QQ頭像再也沒亮過,本人也一直沒再出現在我的視野裏。此別,四年未見。

“大老板真是準時,一分不差。不知四年未見,今日召我,有何要緊之事?”我調侃道。

“多年不見,你還是這麼特別。可別諷刺我、挖苦我了。”他擠出一絲笑容,默默坐下。我感覺氣氛不對,便收回80%的笑容。

他掏出一支我從未見過的大雪茄,深深地吸了一口,“默生,這些年,你過得還好吧。”說罷,雪茄重重跌在桌子上,淚水如決堤的洪水,澆滅了燃燒的雪茄。

“兄弟相聚,你哭什麼,多大人了?”我重新給他點燃了那支雪茄,遞給他。於是,一支雪茄,一杯熱茶,他開始向我講述他的故事:

“離開學校後,我終於知道你為什麼叫我“迷惘的少年”了。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會做什麼,該做什麼。有時覺得人生就這樣完了。於是在家頹廢了半年,18歲生日那天,我瞞著家裏人,一人南下,去了廣州。我每每回想起那次打架的事,就發誓自己一定要混出個人樣來。但那時我隻配去車間做維修工人。因為手腳麻利,加上學生時代統領幫派的經驗,很快被提升為車間經理。後來老總來基層視察,可能看我麵善,就調我去給他做助理。於是不到三個月,我從麻雀蛻變成鳳凰。突如其來的幸福,自己都不知所措,有時做夢也會笑醒。雖然日子是有盼頭了,但總感覺未來遙遙無期,還是迷惘吧。再後來,我吸了毒,鋃鐺入獄,被關了三年,兩個月前才被釋放。還好老總沒有放棄我,給我在咱市的子公司找了一份體麵的差事,配了一輛切諾基。我不是老板,我過的,還好吧。”

四年的故事,要敘,也隻是一盞茶的功夫。雪茄已經吸完了,最後一縷青煙慢慢彌漫開來,落到世界的每一個角落,讓每一處都散發憂傷。

四年,想要說的一肚子話,都變成了“你還好嗎”;

四年,想要敘的一大段經曆,都變成了“我很好”。

聽完他的敘述,我剩餘的20%笑容也早已僵在了臉上。良久,我說道:“回來就好。”

這時,一個滿目蒼茫的少年出現在我的腦海中。把時間撥到十二年前,一個孩子站在夕陽下,目光停留在遠方。落日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長,滿臉都是迷惘,滿身都是惆悵。

一個滿身正氣的孩子在他背後質問他:“你為什麼拉幫結派,不交作業,還跟老師做對?”

他回答:“大丈夫誌在四方!”

“那你的誌呢?”

他又回答:“大丈夫誌在四方!”

“你根本沒有誌向,還說自己大丈夫,呸!”

這次他沒再回答。

孩子站在原地,等著夜幕籠罩天空,然後一個人把星星看遍,直到媽媽打著手電筒找到他,才撲進媽媽懷裏啜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