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庭審(1 / 2)

兩個人在街道上轉悠,街邊小吃攤上飄來的香味鑽進鼻子,撕咬著他們的胃,越走越餓。

張楊捏著公主的錢包,欲哭無淚。

瑞迪攔住一個行人,問道:“薩托地方法院怎麼走?”

“從這條街一直往前,過兩個四岔路口,向左轉就到了。”

張楊不解,問道:“為什麼要去法院?投案自首也是去警局才對吧?”

“有公審的話,旁聽可以吃到盒飯呢!”瑞迪笑著說。

“天才的想法!”張楊讚道。

兩人來到法院,打聽到晚間正好有一場庭審,很快就要開始了。他們報了名旁聽,領了證明進去,根本對案件毫無興趣,一心想著盒飯,入口處的警察看到他們還微笑了一下以示歡迎,全然不知穆拉丁監獄大暴動的始作俑者就是眼前的兩個少年。

“有飯吃還能看一場庭審,最好來點免費的飲料什麼的,城裏人的生活真是美好。”張楊微微一笑,跟隨二十多個旁聽的民眾先去大廳裏準備,法院果然提供了盒飯。

“哦!還有雞腿!”瑞迪驚呼一聲,和張楊一起大吃大嚼,在周圍人的駭然目光中吃了五六盒,兩人擦去嘴上的油,心滿意足的不動了。

半個鍾頭後,開庭還有一刻鍾,他們隨著人群進入法庭,坐在旁聽席上。

“前三排可以看得很清楚,後麵可以打盹兒,各有好處,主人,我們坐在哪兒?”瑞迪問。

“打盹兒。”張楊毫不猶豫的說。

入席之後,長歎一聲,他倚在桌子上打瞌睡,吃飽了打盹,真是一種享受。

審判長和陪審團等依次入場,穿得西裝革履,黑壓壓一片,審判團成員高坐上首,莊嚴肅穆。

“傳被告人阿瑪婭到庭!”審判長是個瘦高的中年男人,聲音洪亮,說話的時候嘴巴總歪到一邊,正在打瞌睡的張楊被嚇了一跳。

被告是個可憐女人,一頭烏糟糟的長發,穿著破爛,臉色蠟黃,據說是個寡婦,獨自帶著一對兒女過活,餓得受不了,去偷了兩塊麵包,被店主抓住,打了個半死,現在不僅要賠償,還要坐牢。

兩個警察將偷麵包的女人押了過來,腳上帶著鐐銬,坐在被告席上,麵對審判長。

她精神狀態不太好,畏畏縮縮,頭埋得很低。

“羅蘭人是不是精神上有問題?提供給旁聽民眾吃的盒飯都比兩塊麵包貴上幾十倍吧?偷了兩塊麵包就要上被告席?”瑞迪疑惑的問。

“這你就不懂了,偷多少不成問題,重要的是立規矩,羅蘭人覺得窮人今天偷麵包,明天就會偷珠寶,後天入室搶劫,威脅他們的生命財產安全,所以要從小處狠抓。”張楊道。

“羅蘭人那麼有錢,幹嘛不給這些窮人一口飽飯吃?我在伏爾戈做乞丐的時候,也沒人給我一口飽飯吃,這個世界不管哪裏,都是一樣,富人把貧窮等同於肮髒,覺得惡心,不願去觸碰,更別說是伸出援手了。”瑞迪黯然道。

“不要這麼憤世嫉俗嘛!凡事總有因果,壓迫就有反抗,劍就是為此而存在的,劍不僅僅是殺戮的道具,它代表了剛正守衛和不屈服的意誌,不管受到怎樣的欺淩,不管遭受何等的不公,不管是被侮辱,被踐踏,還是被迫害,隻要握住劍柄,就能感受到讓人安心、使人振奮的劍意,內剛正,外鋒利,剛正以自律,鋒利以抗擊,很多人一味的哀求,祈盼天恩,還不如拿起劍來,欺我辱我者斬之!”張楊五指虛握,自己卻先憤慨起來。

“唉,很多人的腦袋裏啊,全是明君清官,伯樂葛繁,以為那些東西就能救他們,徒勞的等待,直到垂垂老矣,早就沒了反抗的勇氣。”瑞迪歎息道。

案件比較簡單,很快就出了結果,審判長錘了一下,問道:“被告人阿瑪婭罪名確鑿,但認罪態度良好,按律判處三個月監禁,被告人有什麼疑問嗎?”

可憐女人楞了一下,忽然哭喊起來:“不,不!我的孩子怎麼辦?”

一雙兒女沒人照顧,都是七八歲的幼童,三個月時間,能餓死好幾次了。

審判長站起來,錘了一下,神情肅然,語氣嚴厲,說道:“另外,請在場的每個人交一索爾,用來給我們的冷漠付費,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母親去偷麵包才能養活子女的城市!這筆錢將作為撫養費,由市立孤兒院代為照顧被告人阿瑪婭的兒女,直到其出獄為止。”

他和坐在陪審團的一個大胖子對了一下眼神,得意的笑容一閃而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