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是環境保護的重要措施之一。
自然資源可分為3大類:①生態資源(恒定資源),如光、熱、水、風力、潮汐等;②生物資源(可再生資源或可更新資源),如動物、植物、微生物、土壤等;③礦產資源(不可再生資源或不可更新資源),如天然氣、煤炭、石油等。
自然資源是人類生產和生活資料的基本來源,是社會文明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如果資源退化了,枯竭了,就要阻礙生產的發展。采礦工業如果實行盲目開采,就會帶來礦產資源枯竭。一個人不能離開水、空氣、陽光、土地等等,這些資源一旦缺少,就會給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帶來威脅。
我國自然資源雖然總量較多,但人均占有量少。如礦產資源潛在價值居世界第三位,可是每人的占有量卻低於很多國家。又如水資源,每人平均僅2700立方米,大大低於世界每人平均11000立方米的占有量。再如有林地,人均隻有1.7畝,而世界人均占有林地麵積是15.5畝。
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勢必要影響和改變環境;同時,我國保護生態環境的能力較低,又影響了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例如,人類對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如果不符合當地的生態環境特點,生態平衡就會遭到破壞,出現嚴重的自然災害。
對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就是對環境的最好保護。對此,人們必須樹立正確的觀點,認識到自然資源的有限性。就某一種資源來說,在一定條件和一定時期內,並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所以,珍惜各種自然資源,是全人類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