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6“侵略者”強擊機是由美國道格拉斯飛機公司負責研製的,它的翼展為22.33米,機長15.46米,機高5.64米,比一般的單發強擊機要大得多,與當時的輕型轟炸機差不離。該機的動力裝置為兩台普。惠公司生產的“雙黃蜂”型氣冷式活塞發動機,單台功率約2000馬力。其最大速度為570千米/小時,升限9600米,航程2900千米,起飛重量15876千克,載彈量1815千克。

在A-26的機頭處裝有6挺機槍,可對地和對空進行密集射擊。在機身上方,還設有一個自衛用的炮塔,內裝兩挺並列機槍。其機上乘員為3人。從飛行性能看,它要比裝同樣發動機的馬丁公司生產的B-26轟炸機好得多。A-20和A-26這兩種飛機與其說是攻擊機,不如將它們看做是強擊轟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