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譜之人物分析(四)(1 / 2)

女媧與伏羲。

從《山海經》和後來的一些書籍中傳說,女媧與伏羲即是兄妹又是夫妻。

如果按現代人的理念,這無疑又是一個重大的倫理錯誤!

當然,凡是熟悉中國遠古曆史的都知道,人類地發展史是相當漫長的。

在雲南元謀縣發現的元謀人遺骨,據考證距今已有一百七十萬年了;

陝西藍田人距今約八十萬年;

北京周口店發現的北京猿人遺骨距今也有七十至二十萬年。

就是“山頂洞人”也距今在一萬八千以前。

在一萬年前的氏族社會,第一階段為“母係氏族”社會,此時,人們對女性觀念的崇拜以及對生殖的崇拜,是原始社會普遍流行的一種風習,原始人不懂得生育就是生命的延續。

他們見到從婦女腹中孕育生出一個個新的生命,覺得很是神奇,認為這上天和尊神恩賜給的。

同時,由於當時社會生產力極其低下,人們認為有了人就有了生產力,也就有了一切;

人口的多少和體質的強弱決定著氏族及部落的興衰。

所以原古時期母係社會對婦女分娩也是十分重視的。

所謂“母係氏族”社會,據《呂氏春秋》中說:“昔太古嚐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無上下長幼之分,無進退揖讓之禮。”

因此認為,當時的人群如牲畜一般不算過分。

有關女媧文化的演變,從曆史上有一種奇怪的現象,從漢代開始,許多學者有意無意的曲解了女媧的身份和性別。

最可笑的是《陔餘從考》中竟把女媧稱為:“有男人而女名者,如帝有女媧氏。”

在清代把女媧說成男性者最為廣泛。

漢代以後,把女媧說成是伏羲的妹妹和妻子的書籍彼彼皆是,這充分體現了封建社會的本質――男尊女卑的思想。

那些文人墨客們,把女媧依附於伏羲體係,使之貶低女媧的身份和地位。

有些封建時代的書籍和記載以及傳說,並不完全真實可靠,有的隻是文人們附合於封建王朝的王權、男權、父權、夫權思想以及一切統治者的口味或需要;

特別是到了清代,當政者更是強行禁止對女媧的崇拜。

由於曆史上的種種原因,女媧與上古時期的神靈們有所不同,曆代的貶低和禁止,使女媧女神的身份和地位及其知名度受到了嚴重的損毀,以至嚴重製約了女媧文化的廣泛傳播。

比如,在女媧神話和女媧文化的傳說中,除了黃土造人、煉石補天以外,幾乎沒有更多的功德。

而女媧娘娘發明創造的笙、簧、瑟、塤等樂器和諸多發明,他們卻不予以宣揚,意以壓抑她的功德,甚至將女媧始祖排位在三皇之下。實在是封建社會的可悲、可憐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