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林雪便帶著旺財向李浩的住處前進了,但路途卻並不是那麼一帆風順的。
李浩其實沒有什麼錢,租的房子也不在市中心,而是在靠近郊區的偏遠位置。盡管路上的喪屍會越來越少,但總數量依舊十分恐怖。
林雪正是要向這個方向前進,雖然旺財不會被喪屍攻擊,但林雪會。所以林雪最終想出的辦法是,先操控旺財把路上的喪屍清理掉,自己再前進與旺財會和,然後再讓旺財去清理,就這樣一點一點的向前走。
這個方法雖然很笨,但卻非常保險,基本不會遇到什麼生命危險。林雪可是知道那些喪屍的速度有多快,一旦被發現,她無論如何都是逃脫不了的。所以,為了生命安全考慮,隻能采取這個原始又麻煩的方法。
可是,這個方法在實施過程中還遇到了其他麻煩。雖然喪屍不會主動攻擊同類,但並不是不會反擊,一旦讓它感覺到危險,即使是同類它也會攻擊並殺死。
這表示林雪在攻擊時隻能選擇偷襲,而且必須做到一擊必殺,否則就有可能讓被附身的旺財陷入危險之中。雖然旺財隻是一隻喪屍,但他現在是自己的寵物,主人還是要保護好寵物的安全的。
而且,如果某隻喪屍對同類表現出極強的攻擊性時,那麼這隻喪屍便會被其他的喪屍群起而攻之。林雪之前曾經做過實驗,操控喪屍去擊殺其他的喪屍,但一旦它在其他同類麵前連續擊殺喪屍過多,其他的喪屍便會立即圍攻他,被附身的喪屍瞬間就會被撕裂。
所以林雪隻能一隻一隻的慢慢殺,並且要注意隱蔽,盡量避開周圍其他的喪屍。如果遇到實在避不開的情況,那就先殺兩隻然後躲起來停一會兒,等其他喪屍“忘卻”這件事再重新出去。
其實林雪很疑惑,很明顯喪屍是沒有意識的,但為什麼會出現上述的情況呢?喪屍應該分辨不出來“同類”的不同之處才對呀?
林雪百思不得其解,不過她也不是很關心原因,隻要知道規律,可以讓自己和在乎的人更好地生存就可以了。至於原因,知不知道都無所謂了。
除了上述問題外,值得一提的還有一個小問題,那就是旺財的食物問題。
前麵就已經說過,喪屍是有生命的,既然如此,那食物就是不可或缺的。林雪一開始本想用超市裏的冷藏肉來解決這個問題,可她很快就發現,那些超市裏的肉早在末日剛剛到來時就被其他的喪屍吃得差不多了。
而相比那些動作遲緩的喪屍來說,行動迅速並不斷擊殺喪屍的旺財對食物的需求顯然大得多。
所以最後林雪隻能選用了另一個方法,那就是用其他喪屍的肉來喂養旺財。這樣既解決了食物問題,又清理了街上喪屍的屍體,一舉兩得。
不過這個辦法遇到了一點小小的麻煩,那就是旺財根本就不吃同類的肉,這讓林雪有些費腦筋。不過好在旺財對她這個“主人”的命令還會無條件服從,所以每天的進食就隻能由林雪親自把肉喂給他了,對林雪來說這可是夠惡心的,不過想到李浩的處境林雪還是把這種惡心強壓了下來。
正是由於上述的種種原因,使得林雪的進程十分緩慢,一周過去了,林雪也隻前進了幾條街而已,距離李浩的住處還有很大的距離。這讓林雪不由得有些急躁,但她也沒有任何辦法。
這天,林雪正操控旺財在殺喪屍的時候,忽然看見了兩隻奇怪的喪屍。那兩隻喪屍都是男性,身體完整,從外表上與正常喪屍沒有什麼分別。但是他們倆每人背著一個大包,步伐矯健,甚至手中還拿著武器。如果不是看到那標誌性的紅色眼睛,林雪幾乎都要以為他們是幸存者了。
當林雪看到這兩隻喪屍從超市中走出來時,整個人都呆住了。
這是怎麼回事?這兩隻喪屍的行為怎麼看也不像喪屍呀?反倒像被自己附身的傀儡寵物。可是這怎麼可能呢?自己現在明明附身在旺財身上呀?再說自己也不可能一下附到兩隻喪屍的身上吧。除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