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諾在家的一個星期裏,所做所為直接讓人難以相信,四歲的小孩會洗衣做飯,這若非親眼所見,我是打死都不會相信的。當然,諾諾所做的飯實在是不好吃,洗的衣服也不算幹淨,可是這一份懂事才是最難得的。
另一方麵是揚揚和諾諾以及我家兩歲四個月的胖小子,她們三個在外人看來就是親母女,就連我也懷疑揚揚把諾諾當做了自己的女兒。
胖小子也很喜歡和諾諾一起玩耍,懂事的諾諾完全像個姐姐一樣,帶胖小子很是有辦法。
也許是小孩都喜歡和小孩在一起吧,第一天晚上胖小子就和諾諾在一張床上進入了夢鄉。
看到他們睡得香甜,揚揚自然不放心兩個小不點單獨過夜,所以從這一天開始,她們三個就住在了一張床上。
一個星期後,也就是諾諾來到家裏的第九天,派出所的人給我來了電話,說諾諾的親人有消息了,不過,電話裏說不清,要我自己到派出所詳談。
交談的結果讓我更是覺得不可思議。
原來派出所也沒有任何有用的線索,隻是收到了一條短信。發短信的手機號碼滾屬地是湖北,我家鄉的科技很落後,至於手機衛星定位之類的根本做不到。
短信內容簡單明了,二十多個字。“我是諾諾的媽媽,xx{我的名字}的血液應該可以救諾諾”
當我看到這信息時,我能不奇怪嗎?為什麼我的血液可以救諾諾,我又不是她爸爸。還有諾諾的媽媽怎麼知道諾諾在我家裏,又怎麼知道我的血液可以救諾諾呢?
這短短二十多字,透露出了一個重要的消息,諾諾的媽媽認識我。還有可能就在周圍。
警察直接認為諾諾是我風流種子結晶。這說法我完全不認同,我自己有沒有風流過,我自己會不知道,包括揚揚,我就有過兩個女人,一個自然是揚揚,一個是表姐,隻有過一夜夫妻的表姐。
不過,表姐早就去了國外,怎麼可能會出現在這裏呢,再說了,以表姐老公的能力,會沒錢給孩子看病嗎?
我雖然反駁了警察的說法,可回家的路上內心卻怎麼也平靜不下了。
諾諾的長相再次從眼前越過,四歲的小臉上,還真有幾分表姐的樣子,最主要的是,時間和小孩的年齡多了一條回到四年前的線。還有那一絲奇妙的親切感。
諾諾說她爸爸媽媽早就離婚了,是媽媽一個人帶著她長大的,第二,自稱諾諾媽媽的人很有可能認識我。這一切都指向了一個人,一個我很不想相信的事實,也許我該發條短信給諾諾的媽媽看看。
可是我很害怕結果真的和自己想的一樣,所以始終鼓不起勇氣。偏偏這事我還真就不敢和任何人說起。特別是揚揚。
回到家裏後,有些煩亂的情緒騙不了最懂自己的人,我的老婆,很快揚揚就看出了我不安的內心。
好在,揚揚是個善解人意的好老婆,我不想說的事,她一般不會多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