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標是浮於水麵的一種航標。它主要通過錨鏈錨碇於水底來固定標位。浮標應用廣泛,標示航道範圍,指示淺灘或危及航行安全的障礙物是其主要功能。在晝夜通航的水域上所設的浮標,帶有發光燈具,稱為燈浮。

按照布設水域的不同,浮標又可分為內河浮標和海上浮標。內河浮標包括鼓形浮標、三角形浮標、棒形浮標、橫流浮標和左右通航浮標等。浮標的形狀、顏色、頂標、光色等都按照規定標準製作,均有一定含義。海上浮標有罐形、錐形、柱形、杆形等基本形狀。有時候浮標容易受到風、浪、潮的影響,標體會有一定浮移範圍,不能用做測定船位的標誌。如果采用活結式杆形浮標,則位置準確,受撞後也可以複位。

1971年,國際航標協會的技術委員會把各種海上浮標歸為A、B 兩個係統。側麵標誌(麵向港口紅色在左)和方位標誌相結合的係統為A 係統;側麵標誌係統(麵向港口紅色在右)為B 係統。1980年,第十屆國際航標會議將A、B 係統合並為統一係統,包括側麵標誌、方位標誌、孤立危險物標誌、安全水域標誌和專用標誌等5類標誌。在A、B 係統中,側麵標誌標示內容相反,其他4種標誌是一致的。方位標誌是在以危險物或危險區為中心的真方位西北至東北、東北至東南、東南至西南、西南至西北4個象限內,分別設立北方位標、東方位標、南方位標、西方位標,標示可航水域在方位標同名一側。在危險物上或盡量靠近危險物的地方設立孤立危險物標誌,指示船舶應避開航行。在航道中央或中線上設立安全水域標誌,標誌周圍均可通航。專用標誌用於標示某一特定水域或特征,如檢疫錨地、禁航區、海上作業等。

采用A 係統的地方有歐洲國家、非洲國家和海灣地區,以及亞洲一些國家和澳大利亞、新西蘭,稱為A 區域;采用B 係統的有美洲國家、日本、韓國、菲律賓,稱為B 區域。中國采用A 係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