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航空障礙燈有哪些分類?(1 / 1)

根據國際民航組織頒發的《國際標準和建議措施機場》附件規定,航空障礙燈可分低光強、中光強和高光強三大類:

低光強障礙燈

低光強障礙燈為恒定發光、紅色,峰值光強大於32.5cd,這種障礙燈一般不單獨使用,而必需與中光強、高光強障礙燈配合使用。比如說45米以上的建築物及其設施設置有多層中光強或者高光強障礙燈,那麼,在中光強或高光強障礙燈之間可以設置低光強障礙燈。

中光強障礙燈

一般是離地麵90米以上建築物及其設施,使用中光強障礙標誌燈,這種燈為紅色閃光燈,閃光頻率應在每分鍾20~60次之間,閃光的有效光強不小於1600cd。為了使其閃光效果更加明顯,也可以使用紅色的高光強障礙標誌燈。

高光強障礙燈

離地麵150米以上建築物及其設施,使用高光強障礙標誌燈並必須為白色閃光燈,閃光頻率應在每分鍾20~70次之間,有效光強隨背景亮度而定。按發光要求,高光強障礙燈分為兩種:

高光強A 型障礙燈:這種燈為白色閃光燈,並在白晝、黃昏或黎明及夜間全天候變光強閃光,有效光強分別為白晝200000cd±25%;黃昏或黎明20000cd±25%;夜間2000cd±25%;主要用於超過150米以上的建築物及其設施使用,或用於中光強障礙燈配合使用。

高光強B 型障礙燈:也是白色閃光燈,並在白晝、黃昏或黎明及夜間全天候變光強三層同步閃光,有效光強分別為白晝100000cd±25%;黃昏或黎明20000cd±25%;夜間2000cd±25%,主要用於標示電線、電纜塔架和高壓輸電線鐵塔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