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衙的捕快聽了鄉鄰的意見,把這販皮子男人的女人帶走了。並設公堂問案,令其從實招來。女人知道沒有什麼把抦捏在他們手裏,拒死不認。縣太爺也撓了頭,因屍首麵目模糊,難以辨認,一時還真的難以定罪。
其實,更鬧心的還是敬賢的先人,自己在外有女人與這女人有一腿的事恐怕村裏人都知道。萬一懷疑到自已身上咋辦?更重要的是那女人萬一抗不住縣太爺三番五次審怎麼辦?要招了那不就完蛋了嗎?不行,說什麼也要在她抗著住的時候把她救出來,不然白己就完蛋了。但他知道這個訟師的活他不能露麵,他一出麵那等於自投羅網。
於是他從縣城請了一個有名的訟師,並且花了好多錢,讓前去遞狀。以剖白奇冤,請求昭雪。訟師本想親自寫狀,不成想敬賢大筆一揮,刷刷點點寫了一狀紙。當時訟師就愣住了,見這狀紙疾乎:“好狀,好狀,此狀筆鋒之銳利讓人叫絕!”
怎見的那狀?令我道來:
妾十八嫁夫,十年伉儷,魚水同歡。夫月秒出門,歸期未卜。正寤寐懷思之際,忽加妾以不白之冤,指認死屍,誣妾藳砧。長官不察,將錯就錯,擬坐妾以殺夫之罪。妾之含冤入地,固亦無可如何。倘若吾夫一旦歸來,試問誰屍其咎?優乞矜全,以待夫歸。
冤洗西江,恩同再造。上告。
這張狀紙並不長,確字字如刀,其大意是,我十八嫁給丈夫,己十年了。丈夫月底出的門,什麼事來不知。正想念的時候,忽然加上了不白之冤,說那屍體就是我丈夫。大人不認真調查,想坐實我殺害丈夫之罪。我含冤死了,本來也沒什麼大不了。可是我丈夫有一天活著回來了,請問那屍體的責任誰去承擔?希望望考慮周到些,我等我丈夫歸來。大意就是這樣,縣太爺當時也是廟裏長草,慌了神。
也確實沒有什麼確鑿的證據,判定就是這女人的丈夫,所以羈押了些日子也就放回家來了。
這一下這個私塾先生不但聲名沒有受到影響,反而名聲大噪,好多有案子想獲贏的人都來尋他寫狀紙。敬賢先人由一個窮酸私塾先生一下子變成了一個訟棍。替人打起官司來了,這小子沒少撈昧良心的錢。
相傳村裏有一個地主的兒子,不學無術遊手好閑。仰仗著家裏有兩糟錢,成天東遊西晃,兩賊眼珠子看不見別的,光死盯著那家的大閨女小媳婦。一旦被他看上了,他想法百計地也要弄上手。有一天,這小子看上了村裏一個沒出門子的大閨女,心裏老想著有機會要嚐嚐鮮。
可巧,這年春天三月三是鎮上廟會,這女子有些不舒服,就沒跟爹娘看廟會去。自己在家蓋著被子炕上躺著。這小子不知從那兒打聽到這閨女自己在家,便溜了過來。
也怪這閨女太粗心,白天睡覺也不說上了門。其實,她本來也隻是想沒事躺會,沒成想躺著躺著就睡著了。這閨女剛迷糊著,他就溜進了屋,見那閨女睡得正香,他撩開被子把閨女給強奸了,臨走見閨女手上一個鐲子挺漂亮,也便捋了去。
閨女等爹娘回來告訴了她受辱一事,爹娘當然異常憤怒,馬上把這地主的兒子告到縣衙,縣裏馬上來把地主兒子拘捕,並告他強奸搶劫罪。
老地主傻了眼,這二罪並罰,鬧不好死罪哩。於是遍求高人隻要能讓兒子不死,要多少錢給多少錢。後來找到敬賢先人是否能饒過兒子一死。這私塾先生看了看那女方的狀紙,當然是老地主雇人抄來的,讓他做為依據來分析。
這敬賢先人看完說:“我這裏隻改一詞,兒子命可保。你看這裏有一句,‘掀被行奸並掠鐲’這二罪並罰你兒不可活。若改為‘掀被掠鐲行奸’,其意大改。掀被行奸是主要的掠鐲是臨時行的,不可活。若看見鐲子臨時行竊,起了偷心罪不至死。至於行奸也是捎帶腳兒,那罪相應的就不那麼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