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 難忘(1 / 2)

進化生物學家羅賓·鄧巴把八卦定義為一種有助於在大群體內維係感情的手段。如果沒有八卦,社會就會分裂成為一個個紋身摩托車手組成的野蠻小幫派,為了最後幾罐金槍魚罐頭打得死去活來。

我是一名婚禮策劃師,給每對新人策劃出各種各樣的婚禮,或許有些人認為這種行業並不是好行業,但有句話不是說,三十六行,行行出狀元。我信奉這個,所以我努力把我這一行做到盡善盡美,這是我的原則,也是我的人生追求。再者,現在對我來說,隻要掙錢幹什麼都行。

曾經也跟許多許多年輕人有過相同的夢想,夢想總是很美好的,但現實又不可避免無處可逃地把夢想擠得粉碎,時間久了,才知道,在現實麵前,夢想幾乎無處容身。終於明白,現實就是為了粉碎夢想而生的。所以也叫做生活。

有一天我突然發現,原來我策劃的不是婚禮,而是人生,就像每一對找我給他們策劃婚禮的新人,在他們身上都有一個人生。好的,壞的,幸運的,倒黴的,一個個交織成一塊龐大的生活網狀,演繹成一場盛大的聯歡晚會。

李明智是我的發小,從小一起穿開襠褲長大的夥伴,他說過當他結婚的時候一定讓我給他做婚禮策劃和婚禮司儀,雖然我選擇做這一行業都是他帶出來的,他的經驗和水平比我高一層,但是大家都知道一個好的理發師,技術再高也不能給自己理出好發型。當然,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他想要結婚的對象是沈瑞。

沈瑞是我們的同學,從初中開始,明智就一直暗戀著沈瑞,隻是因為外表的平凡和瘦小的身軀使得他在沈瑞麵前總是提不起太多的勇氣,沒有表白,更沒有暗示,隻有深埋在內心深處獨自憂傷的單戀。

我知道明智的心情,但是我沒有幫他,因為我也喜歡沈瑞,就像明智說的那樣,沈瑞擁有著天使般的麵孔和一顆善良的心,在她麵前我們總是會不由自主地心跳加快,這個時候我們總是想讓心跳停下來,當然我們也很清楚,如果心跳真的完全停下來,那我們也就嗝屁了。

我想說的是,時間靜止住,這樣可以更加投入地享受那種隻有她能帶來的愉快。奇怪的是,我從來不把明智當成是我的情敵,因為感情太深的緣故,我還偷偷想過主動退出,成全他們的好事。但是事情總是預料不到的,高中的時候,沈瑞有了第一個男朋友,不是明智,當然也不是我。是一個長的很標致,用女生花癡的話說就是:哇塞,帥呆了。可是我看他並沒有那麼好看,不就是眼睛大大的,皮膚白白的,鼻子挺挺的嗎?但似乎現在的女生普遍都開始喜歡這種類型了。

明智知道後,晚上把我叫出去,在教學樓頂樓天台上買醉。風,狂吹不止,夜,無比深沉。仿佛了解此刻我們的心情一樣,營造出暗黑的氣氛。當啤酒的氣息充斥在空氣中時,我們已經爛醉如泥,那晚,明智邊喝邊哭,邊哭邊說,向我透露了他內心中一直埋藏的想法,那麼傷心,那麼決裂,就像一塊泡沫滴上了劣質的指甲油,然後開始腐蝕,冒著泡,劈裏啪啦地,最後隻剩下滿目蒼穹。

我似乎很理解他的心情,因為我同樣承受著跟他一樣的遭遇,隻是我並沒有像他那樣,完全借助著酒勁來發泄心中的憋屈,我一直仰望著天上的星星,一閃一閃。似乎很遠,卻又很近,若即若離,宛如我和沈瑞。耳邊是明智不停地訴苦,眼前是絢麗奪目又有點眩暈的閃星,這一刻,我的心中卻是無比的平靜,突然之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也許我並不喜歡沈瑞,隻是因為從小到大不服輸的性格,讓我知道明智喜歡沈瑞之後,心中不自然地萌發出一種競爭的念頭,就像我們從小一直做的爭鬥一樣,每件事總是要分出一個勝負來,而現在,我們都輸了,輸的很徹底,不然也不會爛醉如泥。

第二天,我們都沒有去上課,不是不想去,而是去不了,由於前天晚上喝的酒太多,以至於在天台上睡到第二天下午才醒,不是自然醒,是被雨水澆醒的,傾盆大雨,很配合的老天爺。我的衣服濕透了,看看明智,他比我更慘,不僅衣服濕透了,因為喝的比我多,沒有醒過來,整個人都泡在肮髒的雨水中,像個乞丐一樣。我叫了叫他,叫不醒,隻好拖著他下了頂樓天台,回到了宿舍。從那以後,明智開始頹廢,每天借酒消愁,借煙消沉,上課沒有一點精神,總是爬在課桌上睡覺,下課也沒有精神,照樣爬在課桌上睡覺,似乎整個世界突然跟他沒有了一點關係。他每天除了放學跑出去喝酒和躲在廁所抽煙之外,幾乎沒有其他事可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