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最後一個心理醫生哭鬧,說,我的心早就死了,任何藥物都醫治不了了,求求你們放過我吧,我沒有病,要是有病就是沒有死的徹底。
我在憤怒下還推翻了她的雜誌架。
她一直微笑著看我,她告訴我她是一個十二歲孩子的母親,她說她的孩子心情不好時也會怎麼跟她鬧,她一點都不覺得奇怪,甚至不阻止我的行為。
我被她打敗了。
心甘情願地接受了她的治療,三個月後我順利出院,從那之後,我就告訴自己,夏薇的世界裏再沒有憂傷二字。
確實,接下來的日子,我活的風風火火,轟轟烈烈,過的沒心沒肺,愛一切濃烈的東西,穿顏色絢麗的衣服,不停地換男友,其實,我沒有一個是我真心喜歡的,甚至有些人我連名字都記得不清。
我跟自己說,我真的好了,我也以為我真的好了,我大聲地笑自得其樂,直到我看見項小五,那個小女生第一次出現在教室的時候,我突然知道了什麼叫疼痛。
我看見她的眼神,我就想哭。
我想,我的病這輩子都好不了了。
過去的四個月,我不停地碼字,把想說的話揉碎到故事裏,整天整天的自語、宣泄,大段大段的心裏獨白,看的糾結,卻又一氣嗬成。
我在跟自己較勁,我告訴自己一定要寫一個刻骨銘心的故事來紀念我們的青春。
我一直都沒有說,其實我的心底還喜歡過一個人:晟思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