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了家裏的垃圾,她提下樓扔掉,又買了杯奶茶回來。
一個人住,三餐不定的確很自由。
偶爾,她也會回想在楓溪小木屋的日子,每天被人逼著定時吃飯,吃完還得散步。
哪像現在,她吃完就癱在沙發上。
那天,她隨大家一起回局裏。看到陳行被眾人簇擁著英雄般的樣子,她有些疑惑了。陳行說,他隻是一個部隊退下來的老兵。
後來,她問祝黎,才知道陳行說的有多簡單。
標準的紅三代加富二代。
從爺爺開始,叔叔伯伯都是軍政界一把手。
從奶奶開始,嬸嬸阿姨的都是商界大千金,特別是他媽,那錢多的壘在她麵前,估計她仰斷了脖子也看不到頭。
家世如此了得,他卻說得輕描淡寫。
就算他們隻做朋友,都讓七月覺得高攀了。
她高攀不起。
雖然陳行說過,她不是他的菜,不是他喜歡的類型。
可是這個世上,有幾個男人會奮不顧身的為一個女人擋子彈。
不管他是因為什麼原因,她都不能再呆在他身邊。
她知道自己的心意,對陳行,沒有一點點心動的跡象。可是有個這樣對你付出的朋友,難保以後不會心動。
女人,都是很感性的。
感激多了,就會變成愛。
而如果她對他一直喜歡不上,那更糟糕。
心安理得的呆在他身邊,享受他對她的好,卻又不願意付出一點點回報。
那太無恥了!
她想到最好的方法是各走各路。
現在他在親人朋友身邊,一定能得到最好的照顧。
她不需要操心的。
七月想,這條命是他救的,以後有機會,她一定會還他一次。
隻是現在,最好還是分開吧。
既然不可能給他想要的,那最好的做法就是離開他。
時間久了,就會淡忘。
魯林那件事已過去了兩個多月,她後來又去看了劉蘭蘭,不過是在精神病院。
她瘋了。
逮到人就跟人說,她有個男朋友,她男朋友馬上就要來娶她了。
至於凶靈方梅,據說是跟男人私通才被葉春雷給砍了,真相到底如何,她不得而知。
她拿出兩張照片,一張是她丟失的那張,魯林和劉蘭蘭甜密的吃著同一個冰淇淋筒。後來她和陳行找到那家小飯館,照片居然還真在。不過她都沒機會召靈,案子就破了。
另一張顏色斑斕,魯林的神情已很淡然,劉蘭蘭的頭部依舊凹陷著。
方梅大約是想告訴她,魯林已死,凶手是劉蘭蘭。
可惜她不會說話,而七月看不懂她的行為表達。
七月拿出打火機,點燃了相片。
總之,事情過去了。
陳偉鈺走進隊裏的訓練館,館裏隻有零星幾個人。祝黎像個發泄狂似的毆了沙包一個上午。邊上,陳行那隻老煙槍在死命的抽,腳邊堆了一堆的煙屁股。
他坐下來,擰了一瓶礦泉水,喝了一口:“我說,要不貼尋人啟示吧?”
祝黎滿頭大汗的走過,扯掉拳套扔在陳偉鈺臉上:“以警方名義貼出去,那是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