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奧運史話(2)(2 / 2)

摔跤奧運角力紀念郵票

摔跤是古希臘人十分喜愛的運動項目。摔跤比賽分為立姿和臥姿。立姿比賽時,競技者隻要將對手摔倒3次即為勝利。臥姿摔跤是競賽雙方在泥濘的場地上進行比賽。由於泥漿沾滿皮膚,很難互相抓住,增加了取勝的難度。臥姿摔跤十分激烈,直到一方舉起右手,食指伸直,承認自己失敗,比賽才決出勝負。

混鬥

混鬥是由摔跤和拳擊混合而成的一個競技項目。比賽時,競技者身體的任何部位都可以是進攻的武器,可以用各種動作和方法打擊對手,但禁止用嘴咬對手和用手指刺傷對手的眼睛。混鬥比賽劇烈而危險,比賽要一直進行到使對手喪失抵抗力或承認失敗為止。

擲鐵餅

奧運擲鐵餅紀念郵票

鐵餅比賽的投擲用餅最初是中心厚、邊緣薄的石餅,大約在公元6世紀前後,改用金屬製造。由於各城邦運動會對鐵餅的直徑、重量未做統一規定,因此,在奧運會上使用的鐵餅也不統一。競技者比賽時,先在手上沾滿沙子或泥土,以免投擲時鐵餅脫手。測量投擲距離和現代鐵餅比賽一樣,並不是每次都測量,而是先在鐵餅落下處做記號,而最後按最遠的投擲距離算成績。

擲標槍

擲標槍比賽用的標槍是一種直木矛,通常用鬆木或橄欖枝做成,長度相當於一般男子的身高約1.73米,粗細與食指相似。最初矛尖為鋒利的石頭,後來才換成金屬製的不同類型的槍尖。比賽分投遠和擲準兩種,投遠時,標槍上需置一個無鋒刃的金屬矛頭,用以增加力量並保持平衡;擲準時,則改用一個有鋒刃的金屬矛頭,以擲中目標的多少來確定最後的優勝者。

賽馬

賽場上運動員和賽馬的默契配合

賽馬是在公元前648年第33屆奧運會時被開始列為競技項目的,當時稱做“奧林匹克大賽馬”。賽馬競技與其他比賽不同,由於競賽時馬上無鞍、無馬鐙,騎手乘著裸馬進行角逐,危險性很大。所以,與賽車一樣,騎手也是雇來的,馬主人不親自參賽。據史料記載,公元前348年,馬其頓國王菲利普派人參加第108屆奧運會的賽馬和賽車比賽並在賽馬中獲勝。為了紀念這次偉大的勝利,菲利普發行了四方銀幣。與賽車比賽一樣,一旦賽馬獲勝,被宣布為獲勝者的是馬的主人,而不是實際參賽的騎手。

武裝賽跑

前13屆奧運會隻有賽跑一個項目。比賽距離為一個“斯泰德”,約192米,後來又逐漸增加了往返跑,即跑到終點後,在終點線的石柱處轉向折回。

公元前720年,第15屆奧運會又增加了長距離跑項目,距離為7~24個“斯泰德”。在當時,起跑的姿勢為站立式,運動員兩腳前後分開站立在起跑線的條石槽溝上,兩腳尖分別放入溝內,身體前傾,傳令官一聲令下,便向前衝出。

武裝賽跑是從公元前520年第65屆奧運會開始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的。武裝賽跑者身著鎧甲,頭戴盔帽,腿裹護脛,左手執圓形盾牌。雖然隻進行一次往返跑,但全身披掛,負擔很重,因此,少年運動員不允許參加這個項目。

戰車比賽

繪有古奧運戰車比賽的陶器

戰車賽是在公元前680年的第25屆奧運會時被列為競技項目的。由於比賽規模宏大,設備豪華,加之驚險場麵層出不窮,深受希臘人的喜愛。

戰車賽在競技場裏舉行,起點設標誌柱,終點設轉向柱,以一個來回為一圈。最開始為四馬拉戰車賽,公元前500年第70屆奧運會時增加了古奧運戰車比賽騾子拉戰車賽,但不久就取消了,之後還陸續增加了雙馬拉戰車賽和幼馬拉戰車賽。比賽時場麵十分激烈,競技者赤身,手揚長鞭,拚命催馬向前。賽車到轉向柱處要突然掉轉,假如駕馭技術欠佳,不是車輪撞到轉向柱翻車,就是競技者被前衝力摔出車外。所以,賽車一旦駛近轉向柱,號手即吹起號來,這一方麵是提醒駕馭者注意安全,同時也是對這些冒險驅車前進的勇士們表示敬意和鼓勵。

通常情況下,車主並不親自駕車比賽,而是雇人替他比賽,但是一旦獲勝,被宣布為獲勝者的是車主,而不是實際的駕車人。

五項競技

五項競技是古奧運會中最受人尊重的項目,正如古希臘最著名的學者亞裏士多德所評論的:“五項競技的運動員是最出色的,因為他們既有力量又有速度。”

五項競技在公元前708年第18屆奧運會上正式成為競賽項目,包括短跑、跳遠、擲鐵餅、擲標槍和摔跤,其中短跑和摔跤既是五項競技的內容,也是奧運會單獨的競賽項目,而最具特色的要數跳遠比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