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軍新軍的編製每鎮兵員為12500—12600人。每鎮轄步兵兩協(每協4038人)、馬標(1117人)、炮標(1836人)、工兵營(667人)、輜重營(764人)軍樂隊(51人)。每協轄兩標,每標2005人。每標轄3營,每營659人。營分4隊、每隊三排、每排三棚、每棚14人。但實際編製中與此有出入,如河南編練新軍時為節省經費擅將棚目兵從14人減至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