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用於殲滅和壓製1000米內的敵集團有生目標、火力點和薄壁裝甲目標,封鎖交通要道,支援步兵衝擊,必要時也可用於高射,殲滅敵低空目標。重機槍由槍身、槍架、瞄準裝置三大分部組成。槍身重15—25公斤,槍身長1000—1200毫米,一般可高射與平射兩用,平射有效射程800—1000米,高射有效射程500米,戰鬥射速200—300發/分。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各種重機槍發揮了重要作用。戰後逐漸被更適於現代戰爭的通用機槍(輕重兩用機槍)所取代。
3.通用機槍
也稱“輕重兩用機槍”,是裝在穩固槍架上能作重機槍使用,離開槍架以兩腳架支撐能作輕機槍使用的機槍。有的還能實施高射架槍,用於對空射擊。中國通常以重機槍的形式裝備部隊使用,有時也稱重機槍。通用機槍槍身重7—15公斤,全槍重多在20公斤左右,槍身長1100—1300毫米。每挺槍編製2—5人,口徑一般在6—8毫米,輕機槍狀態能殺傷壓製800米內有生目標,重機槍狀態能殺傷壓製1000米內有生目標。與重機槍比,重量大幅度減輕,機動性更好,並能夠一槍兩用。1934年,德國毛瑟兵工廠研製成功世界上第一挺通用機槍—MG34機槍。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通用機槍發展達到高潮。中國定型生產了1967年式輕重兩用機槍,並裝備部隊。
4.高射機槍
高射機槍是主要用於對空中目標射擊的大口徑機槍,由槍身、槍架、瞄準裝置組成。主要用於殲滅斜距離在2000米以內的敵人低空目標;還可用於摧毀、壓製地(水)麵的敵火力點、輕型裝甲目標、艦船、封鎖交通要道等。按運動方式分為牽引式、攜行式和運載式(安裝在坦克、裝甲車、步戰車、艦船上)三種。主要特點是:體積小、重量輕、機動靈活、投入戰鬥速度快、射速快、火力猛、對低空目標射擊效果好,是防空武器係列中不可取代的重要裝備。常見的有14.5毫米二聯或四聯高射機槍和12.7毫米高射機槍。
一般編在步兵營或高炮營內,由5—10人操作使用。
有哪幾種類型的炮?
1.迫擊炮
迫擊炮是用座鈑承受後坐力的高射角曲射火炮。通常發射尾翼彈。其主要特點是:身管短,構造簡單,重量較輕,運動方便,適用於在各種地形上作戰;初速小,射角大(通常為45度—85度),彈道彎曲,適用於射擊遮蔽物後的目標和水平目標。主要配用殺傷爆破榴彈,用於壓製、殲滅敵有生力量和技術兵器,破壞鐵絲網和其它障礙物;還可配用照明彈、煙幕彈等特種炮彈,以完成多種戰鬥任務。按裝填方式分為前裝式和後裝式;按炮膛結構分為滑膛式和線膛式;按運動方式分為便攜式、馱載式、牽引式和自行式;按口徑可分為輕型、中型、重型三類,輕型一般為50、51、60毫米口徑,全炮重小於20公斤,主要裝備步兵。作戰時,一般由單兵攜帶,或分解成幾個部件,由幾人背負或由牲畜馱載;中型一般為81、82毫米口徑,全炮重在40公斤左右,可分解成幾個部件搬運;重型一般口徑大於100毫米,全炮重在100公斤以上,采用車輛牽引或自行。迫擊炮通常由炮身、炮架、座鈑和瞄準具組成。在戰鬥狀態時,炮身尾部的炮杵置於座鈑駐臼內。進行觸發射擊時,擊針外突,炮彈從炮口裝填,靠下滑撞擊擊針擊發底火;進行拉發射擊時,擊針縮回,炮彈入膛後,靠拉火機的擊錘撞擊擊針擊發底火。發射時,炮身的後坐力經座鈑傳至地麵,靠土壤的變形吸收後坐能量,限製後坐運動。
2.加農炮
加農炮是彈道低伸的火炮,屬地麵炮兵的主要炮種之一。主要用於射擊裝甲目標、垂直目標和遠距離目標。對裝甲目標和垂直目標,多用直接瞄準射擊;對遠距離目標,則用間接瞄準射擊。主要由炮身、炮架、瞄準裝置等部件組成。主要特點是身管長(一般為口徑的40—80倍)、初速大(通常在700米/秒以上)、射程遠(如152—155毫米加農炮的最大射程可達22—35公裏)。按其口徑可分為小口徑加農炮(75毫米以內)、中口徑加農炮(76—130毫米)和大口徑加農炮(130毫米以上);按運動方式和結構分為牽引式、自運式、自行式和運載式(安裝在坦克、飛機、艦艇上)四種。反坦克炮、坦克炮、高射炮、航空炮、艦炮和海岸炮也屬加農炮類型。使用彈種有殺傷榴彈、爆破榴彈、殺傷爆破榴彈、穿甲彈、脫殼超速穿甲彈、碎甲彈、燃燒彈等。是進行地麵火力突擊的主要火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