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迷失路口1/2殺人事件(11)(1 / 3)

刑警支隊已經將所有學生的口供錄取完畢,同時蔡玨也帶著校園調查的最新結果回來了。劉鐵鋒在自己的辦公室裏一邊聽取蔡玨的彙報一邊討論案情。

“我剛才看完了今天的學生口供。他們的供詞跟我們之前死亡時間推斷的結論基本一致。經過今天我在校園裏實測的結果,從學生宿舍樓步行走到籃球館需要時間是5到6分鍾。從8點2分與死者通電話後,到8點7分或8分到達籃球館發現死者失蹤,案發時間應該可以鎖定在這個時間範圍之內。”

“在這段時間內,有7名學生一直處於集體活動的狀態當中,既沒有發現有人單獨離開過,也沒有發現其他不尋常的事情。他們7個人的不在場證明都可以確立,應當排除嫌疑……”

蔡玨話剛出口,馬上急刹車停下來。

“唉,沒關係。現在不是在錄口供。你盡管進行分析,我想多聽聽你的想法。”劉鐵鋒看見蔡玨誠惶誠恐的神情,不禁啞然失笑。

“是!”得到了劉鐵鋒的鼓勵,蔡玨終於放開顧忌,打起精神來。

“王建山和孫躍的不在場證明則有些微妙。醫務室的醫生證實王建山當天晚上的確患了急性腸胃炎,雖然當晚情況已經穩定,可以慢慢走動,但不適合進行劇烈運動,從保護學生萬全的角度,還是建議他臥床休息兩天。”

“孫躍的女朋友也證實他8月5日中午直至8月6日早上都在她家,8月6日早上7點45分離開。從她家到西京大學的路線正好都是交通主幹道,8月6日是周三,人流車流都處於早上上班的高峰時期。我派人按相同路線騎了一遍,實測時間是33分鍾。孫躍自己供述是8點10分到籃球館,用了25分鍾騎完全程,已經接近極限速度了。因此,雖然沒有目擊者直接證明,但從環境證供判斷,他們兩人的不在場證明應該可以采信。”

“唔……”

“我們在校園門口外不遠處的草叢裏發現了一個錢包。錢包是空的,沒有證件和其他能夠證明身份的物件,但外觀與姚亮的描述很接近,而且經過指紋檢驗後,證實上麵沾滿了龍易明的指紋,相信這個錢包屬於死者的可能性很大。”

劉鐵鋒依然不置可否地聽著,手指有規律地扣擊著桌麵。“咚……咚……咚……”這是他正處於思考當中的習慣動作。

蔡玨摸不清楚劉鐵鋒的反應究竟是同意還是不同意,隻好硬著頭皮繼續報告下去。

“我去詢問了龍易明買水的那家便利商店,暑假期間在店裏值班的是一個勤工儉學的學生。他證實龍易明在案發當天早上來買東西,當時離早上開店不久,顧客很少,所以他記得比較清楚。龍易明來的時候收音機正在播放早間新聞,大約是7點45到50分這段時間。”

“雖然暫時還沒有發現其他看見龍易明的目擊者,但從學生宿舍走到便利店大約5分鍾,從便利店再走到籃球館大約10分鍾,因此我認為龍易明那天早上的行蹤基本可以固定,也和學生的證詞基本一致。綜合目前掌握的各種情況來看,龍易明是被搶劫殺害的可能性越來越大了。”

“真的是這樣嗎?”劉鐵鋒像是反問蔡玨,又像在問自己。“咚、咚、咚……”扣指的聲音越來越急促了。

“真的是這樣嗎?”劉川光皺著眉頭說。

“難道不是嗎?”回憶了事件的全過程後,姚亮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從我和阿明通完電話,到我們到達籃球館,大約隻有5分鍾左右而已。這麼短的時間,我們誰也不可能殺害阿明。這麼說來,阿明當時搞不好遇上搶劫,但是他奮力抵抗,結果反而被殺,或是因為阿明沒帶錢包,導致犯人惱羞成怒而動了殺機。我想來想去隻有這樣的可能了。”

“唔……我覺得未必一定。”

“你說難道還有別的可能嗎?”姚亮不解地問。

“唔,簡單打個比方吧。還記得我那天晚上跟你說過的解題方法嗎?我們不妨也把這個案件簡化成一道選擇題。”劉川光邊說邊找來一張紙,在紙上開始寫起來。

“題目是,誰殺害了龍易明?那麼根據案發當時我們行蹤的不同,可以把我們全體籃球隊成員劃分為3部分。

A、集體步行前往籃球館的隊友7人;

B、騎單車來的孫躍;

C、在宿舍睡覺的王建山。

再加上一個,D、未知的搶劫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