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9世紀以來,深信氣候現象背後有著潛在的規律性這一點激勵著地理氣候學家試圖將長期以來的各種氣候形態分類成幾種有限的全球性氣候類型。這完全是一種驚人的挑戰,因為究竟哪種天氣類型應被用來作為分類的依據分歧太大,而且,係統性全球範圍內資料的收集相對來說才剛剛起步。
全球範圍內所能使用的首批係統之一是德國氣候學家弗拉基采爾·柯本的係統。該係統依據溫度和降水測量值來說明在任何一個特定區域裏自然植被的生長情況——當地的植被本身就是當地氣候特征的反映。然而,評論家們認為氣候本應以其他特征,諸如土壤的形成或人類的體驗,為界定的依據。例如:美國地理學家沃納·戴爾金1966年的分類方案統籌兼顧了溫度、相對濕度、風速及作為人體適感效果依據的日光輻射量等因素。
盡管柯本分類方案諸多方麵如今已時過境遷,有許多氣候學家仍然憑借植被類型研究氣候。諸如:雨林氣候、泰加群落森林氣候或凍原氣候,其中就有氣候學家吉·提·泰瓦薩和理·埃奇·合恩。他們的分類方案(該方案將在下幾頁概況總結),辨別出七種截然不同的氣候帶;熱帶雨林氣候、幹旱帶、亞熱帶、溫帶、北部(森林)氣候、極地氣候和高地氣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