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裏,深夜還亮著燈。梁律師不停在辦公室踱步,香煙一支接一支點燃,辦公桌上被告汪華的案卷他不知看了多少遍,汪華當街殺人的每一個細節他一再梳理,想從中找到汪華殺人的動機。自法庭指定他為被告辯護律師以來,他心裏就沉甸甸的。汪華無緣無故殺人,而且手段又特別殘忍,梁律師也非常氣憤,但他又不能感情用事,他必須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來梳理這一案件,律師雖不能完全站在被告立場上講話,但也必須作出站得住腳的理由來為被害辯護。有時律師的辯護也會左右法官的判斷,這就是律師的職責和操守。
梁律師走到窗戶旁,推開窗戶,一股清風迎麵吹來,梁律師頓時感到腦子清涼,夜深了大街上也隻有幾部小汽車來回穿梭,夜總會、酒吧間、娛樂城的霓虹燈還在閃爍著七色光芒,整個城市幾乎安靜下來。梁律師點燃了一支煙猛吸幾口,腦海裏又浮現出被告冷酷的麵孔。憑著多年的經驗,梁律師絕不相信也無法相信汪華會無緣無故殺人,而且手段這樣殘忍,社會上也確實出現過一些不良青少年,他們都是些法盲也毫無人性,對看不順眼的人也會無緣無故殺人,手段也非常殘忍,可這些不良青少年沒有受過良好的教育,大多數都沉迷網絡,網上衝衝殺殺的血腥場麵會激起他們的衝動,這些無知的青年都是年齡偏低,有些是單身家庭長大,社會上確實出現過這樣的案例。可汪華就不同了,他已經21歲了,在單位上表現良好,對人也熱情幫人,從來沒有出現過怪異的現象,他為什麼要故意殺人?手段又特別殘忍,沒有道理呀?除非有深仇大恨的人才幹得出來這樣出格的事呀,還有一種理由解釋的通,那就是精神病患者,在狂躁發病期間,在無意識不清醒的情況下,才會做出這樣殘無人道的瘋狂的行動,否則就解釋不通了,梁律師在牢房裏見過汪華幾麵,汪華的回答有條有理,從沒有語無倫次,更沒有胡言亂語,精神再正常不過,還有一條理由解釋的通那就是間歇性精神病人,不發病時精神是正常人,發病時是無法控製自己,完全失去理智,還有一種是吸毒的人,吸毒後引起幻覺,會引起狂想也會故意殺人。可汪華從不吸毒,經調查了解汪華沒有家庭精神病史,在單位上班也從未聽說汪華會偶發精神狂躁,汪華的精神病是完全可以排除的。排除了精神病汪華故意殺人的動機到底是什麼?梁律師一直困惑不解,憑著他當律師的敏感經驗告訴他,汪華故意殺人肯定有很深的原因,汪華深藏不露,城府很深,他故意殺人一定有潛在的目的。梁律師左思右想,突然一個念頭在腦海中閃過,梁律師明白過來,汪華肯定替他人報仇。汪華不認識徐良,更談不上深仇大恨,但不能排除替他人報仇的那個人跟徐良有血海深仇,汪華要麼是被雇凶殺人,要麼受人恩惠,講江湖義氣替人報仇,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汪華殺人就解釋的通了。梁律師舒了一口氣,沿著這條思路深挖下去,案件就會漸漸清晰起來。突破口就是要找到汪華替誰報仇的這個人。梁律師想到這裏腦子越來越興奮,他打開了廚櫃,拿出咖啡煮起來,喝濃咖啡會刺激神經,驅趕倦意,今晚梁律師沒有一點睡意,他看了一下手表,已經是深夜兩點了。按理應該休息了,可心裏有事總是沒有睡意。人大概都有共性,凡是心中有事總放不下,腦海翻來覆去,失眠就是人最大的煩惱。什麼事都能放下,天塌不管,人是最難做到的。梁律師想一切都要等到明天,他要把汪華的案件重新調查,仔仔細細梳理每一個細節,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即要對被害者負責,也要對被告負責,一種職業的敏感在激勵著他,興奮過後睡意也來了,梁律師倒在沙發上漸漸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