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歌自然也聽到了那些聲音,卻是淡然一笑,如同春風拂麵,不留絲毫痕跡。
前來和他握手的那些學生們,多半是林歌的粉絲,也以女生居多。
當她們看到林歌這副淡定從容的樣子,眼睛不約而同地一亮,都覺得林歌好像變了個人。
變得更加地成熟、穩重、有自信!
“林歌,別管那些聲音,我們會一直支持你的。”
“對!隻要你還唱歌,我們就會一直聽下去,直到你唱不動的那一刻為止。”
“畢竟你可是我們這些粉絲心中最帥的鮮肉啊。”
圍在林歌身邊的師姐,都是來自不同學院不同專業的學生,卻因為喜歡聽林歌的歌而認識,也經常聚在一起,現在已經成為很好的朋友。
“謝謝你們,其實我一般都不在意某些人的話,因為他們有嘴,但不一定有腦。”
林歌看著眼前的這幫校友粉,微微一笑道。
聽到這話,一幫校友粉都是眼睛一亮,還有幾個女生捂嘴笑了起來。
沒想到在林歌溫和的表麵下,還有如此犀利的一麵。
而在那些不友好的學生聽來,就讓他們感到非常地氣憤,紛紛轉頭瞪著林歌,想要出聲開罵。
結果林歌看都沒去看他們一眼,補充了一句,“怎麼,想承認你們沒帶腦子嗎?”
瞬間那些人的臉色漲得通紅,罵也不是,閉嘴也不是,都快要把他們氣瘋了。
“林歌,這是你第一次來排練吧,打算唱什麼歌呢?”
“我猜是那首《指尖的青春》。”
“其實我比較喜歡那首《熱情月光》。”
“可在我看來,你們的都不如那首《夢想花》呢……”
看著一幫校友粉在七嘴八舌的討論起來,絲毫沒有因為自己已經和經紀公司解約,而減少對歌曲的熱愛。
林歌的心裏不由流過一絲暖流。
而這幫校友粉的那三首歌,都是林歌進入琉星經紀之後推出的三首熱門單曲。
還有一張音樂專輯《盛放的時光》。
無論是那三首熱門單曲,還是這張專輯,都讓林歌在樂壇上打出了名聲。
出名之後,就是每個藝人需要麵對的工作。
接廣告、商演、拍V、做形象代言人……
八個月下來,林歌幫公司賺了不少錢,但整個人也瘦了一大圈,所賺到的錢更是少得可憐。
很多人都覺得明星賺錢,但是簽約了經紀公司的明星,白了也是個打工仔。
公司如果賺了一千萬,那麼和經紀人五五分紅,而經紀人又和明星五五分紅。
再扣去各種稅費後……
明星最後拿到手的錢,可能不足兩百萬。
甚至有些經紀公司和明星簽約的合同,不是五五分成,而是四六分,或是三七分成!
那就更加是霸王條款了。
因此這也是林歌要和經紀公司解約的其中一個原因。
“我們別亂猜了,讓林歌師弟告訴我們吧。”
其中一個師姐身材高挑,戴著一副金絲框眼鏡,伸手阻止眾人繼續討論下去,然後眨著大眼睛看向林歌。
其他校友粉也都讚同地點點頭,一齊看向林歌,期待著讓林歌給出個答案。
“我這次想唱首新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