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三章蘭婷之旅 16(1 / 2)

劉蘭婷渴望著要跟玉女一樣,永遠地跟她的“大王”陳文更生活在一起,就必須盡可能快地結束與陶玉成的婚姻。

然而,一樁涉及幾百億元財產的離婚案,上天注定必然會是持久的,甚至持久到劉蘭婷連想也不敢去想的程度!

劉蘭婷深深知道,作為一個女人,一個三十一歲了的女人,她輸得起離婚訴訟,但她輸不起無情的光陰。

要是與陶玉成的離婚訴訟一拖七、八年的話,那時她已經四十歲,早已是昨日黃花。

而那時陳文更才剛剛三十歲,正是一個男人的最黃金年齡!

一個三十二歲的女人,完全可以嫁給一個二十三歲的男人。

而一個四十歲的女人,卻很難嫁給一位三十歲的男人。

這固然有女人容顏易老這個因素事實上存在,但更多的是來自雙方心理的距離感。

享受了陳文更這位年方二十三歲大帥哥無比美妙的身體,劉蘭婷心裏已經打定主意,回到省城後,立即展開與陶玉成的離婚訴訟。

隻要不傷及筋骨,她願意作出最大的讓步,以爭取盡可能快地了結與陶玉成的離婚訴訟案件!

她才不會在乎陳文更曾是華涵香朝暉轎車出租公司的司機,也就是實際上的暗鴨子。

陳文更津津有味地吃著,突然發覺劉蘭婷很長時間沒說話了。

這才注意到她臉上的表現很是凝重,一副心事重重的樣子。

不由大覺驚詫,柔聲問:“蘭婷姐,你在想什麼事情呢?”

劉蘭婷被陳文更從她跟陶玉成離婚訴訟案件的深思中驚醒,幽幽歎了歎。

長長地吸了一口氣,將胸中的熱量隨著呼出的氣體呼出體外,聳了聳肩膀,道:“文更,我在想,要是我們可以長久生活在一起,那該是一件多美好的事情啊!可是,我跟陶玉成的離婚訴訟還未正式展開呢,我該怎麼辦才好呢?”

原來,劉蘭婷心裏在困擾著她跟陶玉成的離婚之事,還兼搭上想跟自己在一起生活的想法!

陳文更雖說很喜歡劉蘭婷,但他卻連想都沒想過選擇劉蘭婷做老婆。

橫亙在陳文更和劉蘭婷之間的,不僅有八歲的巨大年齡差距這個坎兒。

更重要的是,陳文更並不想因為劉蘭婷的異常富有而選擇她做老婆。

錢財對於陳文更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但他更在意他的自由意誌。

以陳文更的性子,跟劉蘭婷結婚的事情,他是拒絕去思考的。

但是,跟劉蘭婷玩在一起,相互關心、愛護,都是陳文更可以接受的。

他畢竟很喜歡劉蘭婷。

可所有的這些,都是屬於偷竊愛的範疇,決不能牽扯到結婚這件事情上來。

劉蘭婷不幸的婚姻固然令陳文更非常的同情她,甚至願意用他自己的身體,給劉蘭婷帶來這一周時間的歡娛。

但這樣的偷竊愛是建立在雙方偷與竊的心理基礎之上的,是相互誘引的結果,是為了給雙方帶來暫時的性歡娛與情慰藉,而不是以結婚為目標的戀與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