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獨妍兒望向風婉卿,厲聲問道:“你是怎麼發現我的?”
她自認為她天資聰穎,設計的天衣無縫,為什麼會被發現,還是這麼個無名小卒?
“當初,我檢查過那具屍體,我發現,有兩道致命傷痕,胸口上的劍傷本就該一劍致命,可是讓人意外的是,她的脖子上還有道青紫的勒痕,同樣是致命的,當時,我根本想不到凶手的用意,後來,我有一次外出,正好碰到一位婦人,她哭著說,他的女兒被她的女婿活活掐死了,可是,屍體卻意外消失了,那時,我便知道了,其實,真正的妍兒並沒有死。”風婉卿慢慢的說著。
孤獨妍兒拍手稱讚,不斷地點頭:“然後呢?你怎麼知道孤獨妍兒就是妍兒?”
“那就要感謝你的笛子了,傳言,欒城城主傾國傾城,喜吹笛子,很多人不惜萬裏,隻為一曲,你的這個愛好恰恰暴露了你。”
“對,我是那個心狠手辣的城主,李建東是我用赤魂石控製了他的心智,我隻是輕輕一捏,他的心就在體內爆炸了,那個禮物,你們看著怎麼樣,是不是特別美啊!”孤獨妍兒仰頭哈哈大笑,笑得肆意,笑得讓人心寒,她繼續說:“還有鳳凰和白虎,都是我精心策劃,迷失了兩位團長的心智,為我當狗,哈哈。”
“為什麼?你為什麼要那麼做?”李堅宇怒吼,因為太過悲傷,身體控製不住的顫抖著。
孤獨妍兒哈哈大笑,笑聲充斥在漫漫黑夜,竟有微微的哽咽,她終於笑夠了,無力的蹲下,將頭埋在臂彎中,淚無聲的滴下。
“你們根本不會知道,作為城主,我有多麼的可憐,我爹死得早,把這麼個爛攤子丟給我,我從小,被嬤嬤逼著練習媚人之術,鳳凰的那個混蛋老團長,在我一次洗澡的時候霸占了我,我當時就想著,我要好好修煉,遲早有一天,讓那個混蛋生不如死,我做到了,在我十五歲的時候,我一刀一刀把他刺死了,鮮血直流,猩紅的血液染紅了我的手,濺到我雪白的衣服上,染紅了我的身上,那是我第一次殺人,可我並不害怕,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快感。”
孤獨妍兒說話的聲音很悶,平淡的語氣,就像是平常的聊天,聊著生活的瑣事,那般漫不經心,卻讓在場的所有人打了個寒戰。
“後來,那老東西的兒子繼承了鳳凰,我從一開始就控製了他,讓他聽命於我,我要讓他們世世代代活得如螻蟻一樣存在,活得沒有知覺。”
“那我呢,妍兒,你對我,有幾分真心?”李堅宇不顧李鵬攔截,扶起蹲在地上的妍兒,溫柔的擦拭著她的淚水,把她緊緊擁在懷裏。
妍兒用力推開李堅宇,譏誚地說:“李堅宇,你太拿你當根蔥了,你和世俗男子一樣,看中的,不過是我的美貌,老實告訴你,這一切,不過是個遊戲,遊戲你懂嗎?我最享受的,就是迷惑一個又一個男子,沒日沒夜在他身上下著慢性毒藥,你不覺得每天清晨我給你的包子有種奇異的香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