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二章變(三)(1 / 2)

誌民睡了一個好眠,做了一個好夢。很久沒有過的事情。他夢見彩霞跪在他的麵前,哭著求他原諒。他還很清楚的記得彩霞趴在自己的腳下聲聲哭訴求著原諒“哥,我把美國那店賣了。這裏是所有的錢,可以把和你有關的所有債務撇清。哥,我一逃出去就後悔了,我不該,我千不該萬不該把你一個人留在這裏收拾爛攤子。你原諒我!你原諒我,好嗎?從小到大,就你對我最好!我做生意的錢也全靠你幫助。哥,你要是不原諒我,我遲早被良心折磨死去!”

誌民還記得自己在夢中寬宏大量的原諒了彩霞,甚至還把彩霞從地上扶起來,輕輕的幫她拍去粘在衣服上的灰塵,“過去就過去了,哥不怪你。你是哥最看好的妹子,你做什麼,哥都不會怪你。”

彩霞哭倒在誌民的懷裏。

誌民就是在這樣如釋重負的感動中醒過來的,他甚至覺得那一波驚喜都沒有隨著清醒淡去,這股喜悅如此的讓人歡呼雀躍,甚至比當年得知自己被評上教授還讓誌民開心。誌民睜開眼,告訴自己,這是個好兆頭。

他扭過頭看著放在床頭的手機,手機很安靜。誌民想,會不會手機裏已經有彩霞的短信了呢?又或許彩霞早已經去銀行還了錢,打電話給自己,自己沒有聽到?誌民有些期待又有些緊張的伸過手拿過手機,手機還沒有解鎖,黑色的屏幕映照出誌民有些緊張的臉。

要打開手機了,誌民突然有些膽怯。就好像拿著一張彩票即將要對中獎號碼的人一樣,希望自己中獎,又害怕這樣的希望終會落空,索性永遠停留在這個充滿懸念又有些希望的時刻。

深深吸了一口氣,終於還是打開了手機。手機裏一片安靜!誌民翻開短信箱,還是昨天一樣的信息,通話記錄裏,還是一樣的記錄!沒有!沒有彩霞的電話!什麼,都沒有!誌民恍若鎮定的放下手機,麵部表情很平靜,似乎根本沒有希望的落空。但是他有些顫抖的手終於還是出賣了他。他隱隱感覺到,中午法庭的召見,似乎是逃不過了。

平靜。誌民早就忘了悲憤是怎麼一般滋味。或許真是這般,哀莫大過於心死。他感到自己的心長了一層厚厚的繭,這層繭將他的心包的如此嚴實,他似乎已經失去了情感的觸動,喜悅,憂傷,畏懼,什麼都沒有。

或許還抱著最後一絲希望。

誌民打通了彩霞的電話。還是早上八點,彩霞正窩在劣質的木床上睡著不安穩的覺。聽見手機響起來,彩霞不耐煩的拿過手機,一看,竟然是哥哥誌民。

彩霞清了清嗓子,接下了電話。“哥。”

“你和XX銀行借的那筆一百二十萬的貸款已經被起訴了,今天開庭。”誌民似乎隻在說一件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一絲情緒都沒有。

彩霞聽了一愣,這不是自己意料之外的事情。自己出逃在外,銀行定是追著要債的,作為第一擔保人的誌民定是要受牽連的。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彩霞還是晃了神。

來的這麼快!竟然。

彩霞自是知道誌民沒有那麼多錢,還不上貸款,誌民是要被拘留的。這些,彩霞都明白。當初自己逃到外地的時候,自己就該明白的。彩霞張了張嘴,不知道該怎麼說。她該告訴誌民自己全身上下隻有不到一萬的錢,還是該告訴誌民美國的店差不多也倒閉了呢?她不知道。向來擅長於遊離於商場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她,竟然第一次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

但是誌民的呼吸又逼著她不得不張口。那是她的哥哥,她為了幫助一個不值得的男人做生意竟然犧牲了自己的親哥哥。這個哥哥對自己如此的照顧,如此的不遺餘力,可這樣的親情竟然抵不過和自己認識幾年的葉國勇。可笑的是,自己被那個自己不犧傾家蕩產去愛的男人拋棄了。更可笑的是,自己竟然還不忍心說出事實,寧願幫著葉國勇瞞著所有的人,寧願自己一個人承下所有的責任和世人的痛罵。

“哥,幾點開庭?”

“下午兩點三十。”

“我想辦法去看看能不能弄點錢來。不用全還一百二十萬,隻要有些錢還給銀行,銀行就不會抓著不放。”彩霞逼著自己做出心中有數的樣子,她不能驚慌,她沒有資格驚慌。她是誌民的唯一的指望。

但是,她又能向誰去借錢呢?

誌民做了最壞的打算。他想了想這件事情的始末,自己從未對妻子周芳說過什麼,解釋過什麼,即便事發了,也沒有主動去說什麼,除了昨天偶爾被妻子聽到。這樣想,他有些愧疚起來。彩霞那邊究竟能不能弄到錢也是個不定數。自己還是該交代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