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倫恩的動作非常熟練,很快就把整堆秘銀的重量稱出來,與雷克斯所說的重量出入不大。收起稱量天平,格倫恩掐著指頭算了起來:“三磅二盎司零六厘,也就是五十磅零六厘,按照一盎司六千枚金幣算,就是三十萬又二千二百五十枚金幣。”
他抬起頭來,問道:“兩位,我沒有算錯吧?”
雷克斯點了點頭,“沒錯。”
格倫恩笑了起來,這一筆生意做成,能頂得上他大半年的收入,他現在心情大好,說道:“兩位請稍等,容我離開片刻去取金幣,畢竟這麼大數額的金幣,我可不敢整天帶在身上。不瞞兩位,本店能夠在短時間內調集的金幣也不多,如果閣下再拿出幾盎司秘銀來,那就隻能推遲幾天,讓我去抽調資金了。”
“不急,”雷克斯一抬手,說道:“格倫恩老板先不急著去取金幣,我還有事需要和你商量,省得待會兒多跑一趟。”
“嗯?”格倫恩停下腳步,驚訝地問道:“有什麼事,閣下請說。”
雷克斯見格倫恩坐了下來,這才問道:“不知道貴店是否出售厭魔金屬?”
“厭魔金屬?!”格倫恩臉色一變,思量了幾秒鍾,小心翼翼地問道:“不知閣下是想買還是想賣?”
“當然是想買,”雷克斯對格倫恩的商人脾性有些不耐煩了,“你直說有沒有厭魔金屬吧,有多少我都要了。”
格倫恩做了一輩子的生意,察言觀色的本領自然不在話下,立即看出雷克斯對自己產生不滿,也不再拐彎抹角,說道:“厭魔金屬的價格是秘銀三十倍以上,平時幾年也沒能收購到一丁點,一直是供不應求。閣下來得很巧,本店在幾個月前恰好從法奧斯帝國弄來少許的厭魔金屬,雖然隻有八厘,也就是半盎司,至於這個價格嘛……”
雷克斯心知肚明,格倫恩說了這麼多,最後一句話才是重點。他懶得討價還價,沉聲說道:“一口價,十萬枚金幣。願意賣就當場交易,不願意賣就拉倒,你去把秘銀的錢拿來,我立馬走人。”
“成交!閣下稍等,我馬上回來。”
格倫恩知道雷克斯會說到做到,不敢多說廢話,連忙大喊了一聲就小跑著離開會客室,生怕雷克斯反似的。實際上,半盎司的厭魔金屬,他收購進來的時候隻花了不到九萬枚金幣,這麼一轉手,他就賺了一萬多枚金幣,心裏已經樂開花了。
雷克斯見格倫恩答應得這麼爽快,就知道自己肯定被宰了,不過他並不在意。
半盎司的厭魔金屬價值十萬枚金幣左右,湊齊十二盎司的厭魔金屬就需要二百四十萬枚金幣。他現在手中隻剩下二十萬枚金幣,還差了二百一十萬枚金幣,既然差了這麼多,也不介意讓格倫恩賺去這一點‘蠅頭小利’。
格倫恩很快回到會客室,他隻是個魔法學徒,體質極差,一路小跑著來回一趟,額頭已經微微出汗。
格倫恩走到桌邊,從空間戒指裏取出三個大小不一的袋子放在桌上。他先打開那個最小的袋子,小心翼翼地掏出幾塊核桃大小的黑色的東西放在桌上,連大氣都不敢喘一口,好像這幾塊東西會被他一口氣吹走一樣。
抹了把汗,格倫恩說道:“閣下請看,這些就是厭魔金屬。它們的密度非常小,比秘銀還要輕好幾倍,別看它們的外表好像挺重,其實加起來才半盎司,一陣風就能刮走。”
雷克斯和亞摩斯湊上前去,各自拿起一塊厭魔金屬仔細觀察起來。這幾塊東西黑乎乎的,看起來就像是一塊黑炭,拿在手上幾乎感覺不到重量,硬度卻很高,雷克斯手上使出三分勁,也隻能捏出一個微不可見的指紋,竟比鋼鐵還要硬許多。
另外,雷克斯在釋放出精神力包裹住手中的厭魔金屬的時候,腦中竟然傳來一陣沉重晦澀的感覺,仿佛這一塊小小的東西有上百斤重。
“這是厭魔金屬?”
雖說這幾塊東西奇異非常,但是雷克斯不能確定這東西究竟是不是厭魔金屬,不由得看向亞摩斯。
亞摩斯也不太確定地搖了搖頭,他看著手中的黑色硬塊,說道:“我也是第一次見到,不過它們跟傳聞中描述的一模一樣。”
格倫恩哈哈一笑,“要確定這是不是厭魔金屬還不容易嗎,對著它們施放一個魔法就知道了。”
雷克斯也笑了起來,“這的確是個好方法。”
格倫恩身為魔法學徒,這個試驗由他來做就可以了。他拿起一塊厭魔金屬放到一把椅子上,在兩米外站定,然後對著它念起咒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