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鳶開了一輛紅色的跑車瑪莎拉蒂化作一團紅色的火焰風一般地駛出了東山別墅。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可李鳶是個女人,沒那個耐心等上十年。因為,有仇,逮著機會就報了。
李鳶與林焱有仇-――至少她是這樣認為的。哼哼,這家夥坐自己開的車居然敢睡著,他怎麼敢睡著,他怎麼能睡著?難道是我的速度不夠快,不夠飄逸,不夠刺激,還是不夠驚心動魄?
這家夥居然呼呼大睡了一路?實在是太可惡了。女人,有太多的共同點,比如愛美,比如唯一不變的就是善變-――還有記仇。
記仇的女人不可怕,記仇又有能力有手段報複的女人才是最可怕的。
李鳶就屬於後者。她記仇,更重要的是,她有能力又有手段。
她要報複林焱,要讓這個家夥知道自己的厲害。
她帶著林焱去新瑪特商場買了一身修身得體的衣服,黑色上衣,黑色長褲,還有一雙黑色休閑款的皮鞋-――在李鳶的無理要求下,林焱隻得全部換上,可稱得上量體裁衣,簡直像是為林焱量身定做一般,太合身了。
清秀俊逸的麵龐,一身修身得體的黑衣――林焱的氣質頓時發生了變化,多了一些冷峻的氣息,看起來冷酷英俊,頗有幾分讓人不敢逼視的味道兒。
“不錯,不錯。”李鳶望著自己的戰鬥成果,很滿意地說道。她與莫輕語不同,喜歡的風格也不同,莫輕語喜歡成熟穩重偏潮流時尚的風格路線,而李鳶比莫輕語要小上幾歲,喜歡冷酷新潮拉風的風格――林焱穿上莫輕語買的一身衣服,陽光帥氣,猶如鄰家人畜無害的大男孩。
而李鳶這一身,更偏向於踏在新新浪潮之上的冷酷弄潮兒,氣質差別之大,太明顯了,一眼就能看得出來。
出奇的是,林焱像是個天生衣服架子,穿上兩種風格的衣服,都恰好合適,仿佛為他量身定做,沒有一點兒違和感。
“拉風哥,走,我帶你去吃好吃的,算是謝謝今日你出手教訓那兩個混蛋。”李鳶開車載著林焱一路狂飆,不出二十分鍾,來到了一家偏僻的小館子,門前立了一塊舊招牌,都看不清楚上麵的字了。位置雖然偏僻,但生意卻是很火爆,人滿為患,看樣兒是一家老店。
“-――”林焱覺得這個女孩兒太聰明了,一身衣服再加一頓飯就還了他的“救命之恩”,似乎有點――不過,他壓根都沒想太多。因為,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從來不圖回報,這是鳳鳴村淳樸的村風,他怎能壞了這個地道的規矩?所以,他就不打算反抗掙紮了,任憑李鳶安排了,心中想著,咋著也得請他吃頓好的,最少也得上一盤大肉包子啊。可是,一來到這家所謂的老店,他頓時傻眼了——俏七夕米線,十塊錢一份,兩個潮州牛肉丸三塊,再加一個兩塊錢的餅,一共十五塊錢 。
十五塊錢?就將自己給打發了,就將救命之恩給還了?最讓人不能忍受的是李鳶的一句話,她似乎看出了林焱的想法,很不屑地瞥了他一眼,用一種很傲嬌的語氣說道:“拉風哥。咋?你看不起這不起眼的小店?告訴你,要不是你把我從那兩頭牲口手上救了出來,我才不會帶你來這呢?哼,你別不知好歹哦。”
林焱很生氣,覺得很憤懣,不帶自己吃頓好的也就罷了,帶自己來吃小女生特別愛吃的玩意兒-――她還偏偏一副很理直氣壯的模樣,似乎自己占了多大便宜一樣-――他覺得李鳶做的太過分了,有點太欺負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