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得多恐怖的小說!(1 / 2)

這個叫做迷失夜的作者幾年前出了一本密室殺人案的,短短的三十萬字,包含了六個非常經典的密室殺人案的設計,故事內容就是私人偵探和他的助理將這六個令警方一籌莫展的推理案件偵破的故事。故事內容穿插著偵探本人和他助理的感情戲,成為全篇的線索。每個故事寫的非常經典,的確是沒有什麼硬傷,可以堪稱是中國硬推理一派的巔峰之作了,可是這個作者從那之後就沒怎麼再寫出優秀的作品來,丁當鮮少關注出版社和出版公司的名稱,所以也不知道這個作者後來換了公司。

李婉和丁當介紹道這件事情,“這個作者曾經就是方強捧出來的,他找了非常專業的編輯,也是他的朋友把這個原本長達180萬字的作品修改成了30萬字,提取了故事的核心內容。當時方強和這個作者簽的是終生全版權買斷的合同,給了作者一萬五千塊,買斷了他的這個作品。這個作者在網站賺的那點錢,還沒有一萬五千的零頭多,而且又沒什麼名氣,想著能有人要他也就趕緊把這個合同給簽了。可是誰知道這個書做出來之後,公司作為當年的重點書在推,推倒這本書成了當年暢銷排行榜的第一名,雖然說有打榜的水分吧,不過那一年給公司賺了幾百萬之多,這個作者知道了這件事情,就反悔了先前的合同,想和公司解約,找各種各樣的理由。”

“所以就鬧翻了?”丁當問道。

“可不?”李婉點了點頭,“他想解決就能解約的嗎?那不可能的事情,我們開公司又不是做慈善家,而且說實話,你說這件事情裏麵他花的心血多還是我們花的心血多,把他捧紅了,他要是安安心心得去創作自己的第二本,那肯定能成個中國的東野圭吾啊,中國的柯南道爾啊,可他就不,他就在這萬把塊錢上和我們較上勁兒了!那合同白紙黑字的能是他說反悔就反悔的?就算是打官司也是他理虧……可是這個時代什麼都好,就是言論太自由了,他沒法打贏官司就去微博上告我們一狀,說我們是霸王條款。當時方強本來打算簽他的第二本,第二本給高一點的版稅的,這事兒一鬧,方強理都不理這個作者了!”

“後來呢?”丁當問道。

“後來?”李婉笑了笑,“後來多得是出版社爭著搶著要他,都以為這個作者是個搖錢樹,但是哪兒有那麼用心做書的編輯啊,根本就不知道這個作者的短板是什麼,優勢是什麼,任憑這個作者寫,然後買單的就是第一本書的死忠粉,可是大家一拿到書多失望啊!第一本書打邏輯、走短線,節奏明快,看起來過癮。第二本書簡直就成了老太婆的裹腳布,絮絮叨叨的,後來他的書買的人就越來越少了,然後……”她說著歎了口氣,“就再沒有出版公司願意幫他書了。”

“他就又回來找方強?”丁當問道。

“嗯!就前幾周的事情,”李婉點了點頭。

韋一楠原本是斜倚在靠椅上的,忽然坐直了身子問道,“他回來找方強的時候,方強的情緒怎麼樣?”

“還可以,沒什麼問題。”李婉說道,她回答完就意識到韋一楠要問什麼了,“好像真的是這個人找了方強沒過幾天方強的精神就開始不對了。”

“那這之前方強說過自己要做什麼書嗎?”丁當問道。

“說過啊,”李婉點了點頭,“當時是看上了一本特別文藝的,以散文的形式講一些軼事的,都是現在比較流行的暖文。作者也是個小清新的作者,寫的文字非常的動人,但是不知道為什麼,這個合同最後沒有談下來,那個作者現在還被懸著呢!”

“可能是別的出版公司和他搶人?”丁當揣測道。

“那不可能,方強看作者的眼光特別刁鑽,他能做的好的書,別人就不可能做的好,迷失夜不就是一個特別好的例子嗎?”

“所以自從迷失夜出來之後,方強的原計劃就不了了之了?”丁當問道。

“本來是沒覺得,不過你現在一說,忽然覺得好像還真的是這麼回事兒耶!”李婉說道。

韋一楠輕輕的拉了一下丁當,“別誤導別人的思路。”

“哦!”丁當悻悻的應了一聲,滿心腹誹的都是,還不是你先引導的?她繼續問道,“這個迷失夜要給方強的是什麼稿子?”

“這個迷失夜說自己要寫一個特別恐怖的故事,”李婉說道,“然後方強這個人吧,也不記仇,你要是回來寫那就回來寫好了,交稿子的話也能看看你寫個什麼內容出來,萬一真的好或者有做的價值,他也還是會做的。”

“就便宜了這些白眼狼?”丁當問道。

“方強說自己做編輯是對讀者負責,不需要考慮作者的人品,讓讀者有書看、有好書看才是最重要的事情,”李婉說道,這樣的思路確實還挺令人佩服的,丁當詢問道現在不由的歎了口氣,真是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啊!李婉繼續說道,“方強問迷失夜要大綱,迷失夜說大綱還沒有寫好,之後會每天給方強發一點的。我們都覺得這個作者簡直太搞笑了,什麼叫做每天發一點提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