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模糊規則(1)(1 / 3)

有些事情不一定非要把它一是一、二是二地搞清楚,對其進行模糊處理也是一種高明的手段。模糊規則並不是教人糊裏糊塗,渾渾噩噩,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是讓人探索大智若愚的學問。

人太正直易倒黴

也許是現今的世道變得實在太快了。因此對正直、坦率這類本是代表一個人必須具有的品質的評價標準似乎也在變(而且變得似乎有些莫名其妙),因而使那些稟性耿直、堅持正義、堅持實事求是態度的人感到處處受阻,很不好受,甚至有難以生存之感。

安徽亳州有個王清禮,是個農民業餘通訊員。他工作認真,為人正直,嫉惡如仇,敢說一般不願說的得罪人的話,敢做一般人不願做的得罪人的事,敢寫一般人不願寫的得罪人的文章。譬如說,他“吃飽了飯沒事做”,寫了一封題為《27萬元教育現金不翼而飛,專案組何時才能查清去向》的上訴信,硬是驚動了安徽省委書記,並作了批示,結果是著實地為當地的民辦教師辦了一件大好事。

他這個人“傻極”了。甚至也沒有想到有個回報,就去做了那些“損人(有權勢)不利己”的事。譬如說,上述那封上訴信,就是他“自費”六去古城、四上楊村、五下立德、兩赴亳州,費時一個多月,倒貼人民幣250元才完成的。由於省委書記的過問,解決了拖欠已久的民辦教師的工資問題。三個鄉的民辦教師出於感激之情,決定每人兌現兩元現金,給王清禮作為補償和獎勵。從理論上來說,王清禮接受了也不是不可以。然而他呢,硬是嚴辭謝絕了。他究竟圖什麼?對—些“精明人”來說,是難以理解的。

按道理來說,他工作這樣認真,為人這樣耿直,為普通人做了那麼多的好事,應該是有好報的。

然而,王清禮卻沒有得到好報。不僅沒有得到好報,他的敢於直言的稟性卻為他生存的“小環境”所不容:對他的諷刺、挖苦、刁難接踵而來,他的業餘通訊員的工作明明做得很好,所寫的幾篇稿件也是很有影響。可是,和他同時聘用的兩個人,王清禮的工資不增反減,而另一位的工資卻時有增加;而且,沒有多久,另一位兼任了廣播站副站長,他的通訊員職務卻被無緣無故地撤掉了,甚至還被無緣無故地扣發了幾個月的工資。

現實就是這樣無情:麵對著一個接著一個的打擊,他受不了這個“窩囊氣”,氣病交加,最後,他扔下了86歲的老母親,扔下了善良賢惠的妻子,扔下了三個尚未成年的孩子,服毒自盡了。

當然,對王清禮以這種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意誌”,來表達他對社會如此不公正的態度,是不值得提倡的,因為用自殺的方式去抗爭太不值得,他所付出的代價太大了。

然而,引起我們思考的是:如果王清禮沒有遭受到種種打擊、還有其他路可走的話,他何故走此路?

更需要引起我們深思的是:王清禮何罪之有?為什麼一個敢於直言、一身正氣的人竟會有如此的下場?

於是,我就聯想到現在有很多人都有這樣的感慨:做一個正直的人實在是太難了!

難在何處?難就難在:當一個人立誌要做一個正直、無私、秉公辦事的人時,他會很快地發現,在他的周圍會不時地亮出“紅牌”,告訴他:“這樣做是行不通的!”相反,如果一個人善於見風使舵,慣於溜須拍馬,阿諛奉承,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待人不正、不誠,時不時地還暗算他人幾下,他反倒會“吃得開”,反倒會“一路發”,反倒會“爬得快”。

其實,如果留心觀察,我們會發現,發生在王清禮身上的這類事,並不是個別現象,很有一定的“代表性”。那麼,為什麼一些地區或單位的“小文化環境”如此容不得這類敢於直言、敢於與歪風邪氣鬥爭的人?為什麼要迫使人們不去做一個正直、誠實、坦誠的人,而去做一個非常世故的、圓滑的、“老到”的、玩世不恭的人?

這種“小文化氛圍”的確是夠厲害的!它會給那些敢於直言的人安上許多說不清楚的“罪名”。

“罪名”之一:“礙你什麼事啦?要你來插一手?”

像王清禮這樣敢於直言的人經常被指責為“多管閑事”。為了不讓這些人“多管閑事”,有些人就千方百計、想方設法地不讓其插手應該插手的工作,不讓其知道他應該知道的事情。這些人的邏輯是:既然你什麼事情都不知道,你就無法“管閑事”了。王清禮就是在這樣的邏輯下被解職,成了“閑人”的。

“罪名”之二:“就數你能?就數你對?就數你一貫正確?要你出什麼‘風頭’?”

有些人就是以這樣的小人之心去猜度、評價像王清禮這樣敢於直言的人的所作所為。因而這類人經常被戴上“別有用心”“狂妄”“有野心”等帽子。譬如說,王清禮賣掉了一頭黃牛,在永生金筆廠定做了500支612型銥金筆。打算贈予有關領導和三個鄉鎮的優秀學生。然而其領導也不知出於何種心態,硬是將筆鎖起來,堅決不讓王清禮搞他們譏笑的所謂“窮奉獻”,對王清禮的一切行動都實行“封殺”政策,讓其得不到社會的承認。這類“招法”的確是夠厲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