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在學習中記住了預定內容後,為更好地鞏固記憶而繼續學習一段時間,這種記憶方法叫做“過度學習記憶法”。即對學習材料在記住的基礎上,多記幾遍,達到熟記、牢記的程度。
心理學家的實驗證明,低度學習的材料容易遺忘,過度學習的材料則比恰能成誦的材料保持得好一些。過度學習法的精神實質可能大多數同學在學習過程中都或多或少有所體會。所謂過度學習不要誤解為“過分學習竹或“疲勞學習”,它是指把練習進行得超過那種剛好能回憶起來的程度,其目的是要強化記憶。
強化記憶,即通過加大刺激強度和提高大腦細胞的興奮程度來提高記憶牢度。一般知識和日常事物,如同過眼煙雲,而遇險的場景、受辱的情景和自己用心思考慮寫成的文章卻終生難忘。其差別在於後者刺激強度大。一次嚴肅的考試,學生很容易答出的題會很快忘記其內容,而很費勁兒才答出的題或者沒有答上來的題,會長時間不忘。這在心理學中叫做“蔡戈尼效應”。
根據這一原理,想讓大腦對要記的東西產生刺激,記得更牢固,在學習上就可采取過度學習記憶法。如讀十遍剛好把教材記住,若就此停止,不再練習,可能很快就會忘掉。為了使記憶能保持久遠,應再多加練習,這多加的學習稱為“過度學習”。如學騎自行車,第一次學會之後,必須再不斷地練習,直到熟練,以後就是多年不騎也不會忘掉。信息經過一定通路進入大腦,並按照一定的神經元回路不斷重複回轉,這一狀態還要經過一定時間才能鞏固。因此,建議讀者在學習中,學習時間和學習內容要相對集中,並適當地運用過度學習的辦法,否則記憶的內容很容易遺忘。集中的學習時間,少年以30-40分鍾為宜,青年以50-100分鍾為宜。如熟讀一篇文章,讀到一定時間或一定次數,便能一字不差地複述出來,稱為“適足”,以後再接著讀便是過度學習。
【實驗支持】
德國著名記憶心理學家艾賓浩斯曾做過這樣一個實驗,他列出幾組16個無意義音節,到剛好能背誦之後,有一組無意義音節他又再多讀了8次,有一組再多讀了16次,直至最多讀了64次,間隔24小時後,艾賓浩斯再複習了這些音節直至能背誦為止。結果發現,保持的百分比幾乎與他學習時能夠背誦後所多讀的次數相當,即多讀8次,就能多保持8%,讀24次則多保持23%,超讀64次的則多保持64%,並且這個數字成了“極限”。也就是說,過度學習能提高記憶的保持量(記住量),記住量的多少與超額學習的次數(在一定範圍內)成正比。所以當我們在對複習材料剛達到能背誦的程度後,請不要馬上停下來或轉移記憶對象,應繼續多讀幾次。這樣有利於記憶的鞏固,提高複習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