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叔直接被抓了起來,滿臉的不服氣,一直在叫囂:“你們不可以抓我的,我又沒有犯法,那一條項鏈,你們說是她的就是她的,證據呢,我還說是我的,不要以為她家裏有錢,你們就可以不分青紅皂白的抓人。”
張局長一聽到這個家夥居然這樣說,分明是在暗示大家,這是他們這些人不作為,沒有調查清楚亂抓人。
事實上,證據什麼的真的沒有,可眼前這件事還需要有什麼證據呢?以那個才叔的樣子,怎麼可能有一條幾百萬的項鏈在身上啊?
沐輕歌一聽到才叔的不服就覺得好笑,證據?
“才叔,你是不是覺得,隻要你不承認,我們就拿不出證據證明這個東西是我們的?”沐輕歌看著他,臉上淡淡的微笑。
不過笑意卻未抵達眼底,才叔對上那一雙眼眸,狠狠地打了一個寒顫。
都到了這麼一個地步去了,也隻有硬裝傻到底,才叔眼睛一閉,脖子一橫:“對,我就是這個意思,你們現在是官官相護,我一個老老實實的工人,我在幫人打工,你們突然跑來抓我,還在我的家裏亂翻,找到看起來比較貴重的東西就說是你們的,試問,天下還有王法嗎,那東西是我撿來的,你們沒有看到我這裏那麼多垃圾,我一方麵打工一方麵我撿垃圾賣,誰讓我要吃飯,隻能自己吃苦掙錢,難道我撿垃圾都不可以嗎?”
沐輕歌笑的更歡了:“哦,撿垃圾啊,還真是有意思呢,你居然撿垃圾,好,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和你說那麼多了,抓你的人是張局長,他是官,我不是,我的項鏈丟了,價值五百萬的項鏈,早我已經提供了證明,隻要將這項鏈交給鑒定部門去鑒定,不想要多長時間,直接就可以鑒定出結果,我隻要證明這項鏈是我的就足夠了,至於為什麼會在你這裏,和我有什麼關係呢?”
張局長被這話說的一點脾氣都沒有。
雖然心裏是很不舒服,什麼叫做抓人的人是張局長,他是抓人了,可也是因為沐輕歌才抓人的啊。
不過,他身為一個警察局長,麵對一個嫌疑犯都不可以實施抓捕的話,麵子往哪裏擱啊。
“你這老賴,你以為你狡辯那麼一兩句,我們就不可以抓你了嗎,我勸你最好趕緊將你的犯罪事實交代,並且供出你的同夥,不然,讓我們來的找到了人的話,你所麵對的牢獄之災可不是三五年就可以解決的了。”
張局長一邊是恐嚇,另一邊,其實也是說的實話。
以張局長的身份和能力,要是一個小小的工人都沒有辦法處理的話,那也太沒有麵子了吧。
“你們不用嚇唬我,我就是一個撿垃圾的,東西是我撿來的,我沒有什麼同夥,你們要是告我,頂多隻能告我一個拾金不交的罪名,三五年?根本就不用,你們欺負我不懂法律嗎?我告訴你們,我懂的很。”
沐輕歌笑著搖搖頭,這個才叔還真以為自己可以逃脫呢,沒有關係,就讓他這樣認為吧,反正她要對付的人也不是他,他隻是順帶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