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該說“不”時莫遲疑(2)(1 / 3)

直言不諱地說,到先生家的人雖多,但純為探訪而不有求於先生者,卻是非常罕見的。求的內容,大致有二:一是舉辦某某活動,欲請先生光臨、捧場;二是求先生揮毫寫字,用先生自己的話說則是:“將白的寫成黑的。”其實這都順理成章,先生名頭太大,在活動中一露臉,立即大群記者一擁而上,電視轉播,報紙載文,舉辦者臉上添光,知名度鵲起,有極高的社會效益;而字,一則具有高度藝術價值,掛於客廳中可臨摹,可欣賞,可炫耀,二則雖人人都不會公開承認,但私下裏一致認同,可賣大價錢,是為可居的奇貨,能獲得可觀的經濟效益。

試想,如果對這些人一一照顧,個個給麵子,老先生豈不是要累死?那些人個個都有一套死纏硬泡、登鼻子上臉的功夫,委婉的拒絕是不頂用的。因此,老先生有時對他們毫不客氣,幹脆直爽地將其拒之門外。

一日,電話鈴聲忽然大作,啟功先生正處理文稿,猶猶豫豫本不想接,但打電話的人極有耐心,先生又恐是老朋友或公家部門打來,接了,一問對方姓名,並不認識。問何事,對方稱先生曾為某書題簽,現該書已出,欲明日親自送來。先生當即說:

“謝謝。不過這樣的小事,你也不必跑了,通過郵局寄來即可。”

對方不幹,非要前來,稱為探望。先生解釋道:

“我現在很忙,身體又不大好,你來我也無力接待,請原諒,書還是寄來吧。”

對方不肯,先生索性挑破窗戶紙,單刀直入,問:

“你說你還有什麼事吧。”

對方說:“沒事,就是想看看您。”

先生答道:

“你既然那麼想看我,也行。我給你寄張相片去,你可以從從容容地看。”

此人仍不罷休。幾個回合之後,先生被逼到“牆角”,於是說:

“好吧,你明天何時來,說個點兒。認識不認識我這兒,就在大門口,你也不用進我的門口,你不是就為看我嗎?咱倆就在門口對著看,你看我,我瞧你,你要近視,帶上眼鏡,我也帶上花鏡,好好瞧瞧你。看半個鍾頭,夠不夠,若不夠,看兩個鍾頭也行。”

對方聽先生動怒,又拉開一張“虎皮”,說先生的某某老友也要同來。

先生再一細問,對方又說先生的這位老友前些日子出差在外,不知明天能否回來。

先生氣得不得了,幹脆掛上了電話。

啟功先生這種果斷拒絕的策略是非常值得讚賞和效仿的。固然,一開始即斬釘截鐵地說“不”,委實不妥,然而,不要因此而放棄表示拒絕的權利。即使這樣做會破壞他人對自己的期望或好感也在所不惜,何必勉強自己成為偶像型的人物呢?畢竟,辦不到的事終究還是辦不到。先把這一點搞清楚,然後盡早設法向對方懇切地表白,才是真正的相處之道。

也許如此一來,請求你的人也能會暫時表現出失望,但總比中途反悔要好多了。所以在考慮答應對方的請求前,應先仔細盤算自己是否能及,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不妨想想:一旦失約後對方對自己所產生的不信任感將如何,那麼即使很難做到,也勢必得鼓起勇氣將之拒絕。

不要怕得罪人

當我們要拒絕別人的時候,心裏總會忐忑不安,苦於自己的笨嘴拙舌,找不到應付的方法,心裏想:“不,不行,不能這樣做,不能答應!”等等,可是,嘴上卻不敢明說,隻能含糊不清地說:“這個……好吧……可是”

當然這種口不應心的做法,一方麵是怕得罪人,另一方麵過於直率地拒絕每一個問題也不利於待人接物。

有時,對一些明顯不合理或不妥的做法必須予以回絕。但為了避免因此引起衝突,或由於某種原因不便明確表示,可采用隱晦曲折的語言向對方暗示,以達到拒絕的目的。我們先來看下麵的一段對話:

張:“我們的意思是使下一次會議能在紐約召開,不知貴國政府以為如何?”

李:“貴國飯菜的味道不好,特別是我上次去時住的那個旅館更糟糕。”

張:“那麼您覺得我今天用來招待您的法國小吃味道如何?”

李:“還算可以吧,不過我更喜歡吃英國飯菜。”

這裏李用“美國飯菜不好”、“法國的飯菜還可以”、“喜歡吃英國菜”,委婉含蓄地拒絕了在美國、法國開會的建議,暗示了在英國舉行會議的想法。

明確直言的拒絕,有時自己感到過意不去,也令對方感到尷尬。這就需要采用一些巧妙委婉的拒絕方式,既表達了自己的願望,又將對方失望與不快的情緒控製在最小範圍內,不影響彼此之間的人際關係。

記得有一回,來我家作客的那位劉先生待了很久也沒有要走的意思,直接了當地對他說,我有事,您先走吧,那肯定是不可取的。無奈之中我心生一計,對他說:“我家的菊花開得正旺,我們到園子裏去看看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