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人對自由、私產、法律保護都有平等權利。
〔法〕伏爾泰:《關於生活方式的隨筆》
人類天生都是自由、平等和獨立的,如不得本人的同意,不能把任何人置於這種狀態之外,使受製於另一個人的政治權力。
〔英〕約翰·洛克:《政府論》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幹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美〕《獨立宣言》
一切人,或至少是一個國家的一切公民,或一個社會的一切成員,都應當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
〔德〕恩格斯:《反杜林論》
天賦權利就是人在生存方麵所具有的權利。其中包括所有智能上的權利,或是思想上的權利,還包括所有那些不妨害別人的天賦權利而為個人自己謀求安樂的權利。
〔美〕托·潘恩:《人權論》
我們認為下麵這個真理是神聖的和無法否認的:人人生下來就是平等的和獨立的,因而他們都應該享有與生俱來的、不能轉讓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的保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美〕傑弗遜,引自《美國史論文集》
我就要離開你們了。我希望自由的明燈將永遠燃燒在你們的心田,直到世界上沒有人再懷疑:一切人生來都是自由平等的。
〔美〕林肯:《1858年7月10日在芝加哥的演說》
這一革命終於確立了——至少是定下了法律——公民權和人權,而且承認了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雖然還是一些抽象的原則,但這究竟是無可爭辯的和不可推翻的原則。
〔意〕喬萬尼奧裏:《斯巴達克思》
人人天生都是平等的。他們同樣有權在地上生活和立足,同樣有權享受天賦的自由和他的一份世間福利,人人都應當從事有益的勞動,以便取得生活中必需的和有益的東西。
〔法〕梅葉:《遺書》
有了自由市場製度,便產生人們自由的願望,自由的結社,並為保護自由貿易、處置企業、以及累積財富,必然要遏止政府的權力。
〔美〕林布隆,引自《政策分析的導師——林布隆》
管理上的民主,社會中的博愛、權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將揭開社會的下一個更高的階段,經驗、理智和科學正在不斷向這個階段努力。
〔德〕摩爾根:《古代社會》
人權,……是一種最神聖的財產。
〔美〕托·潘恩:《論政府的基本原則》
這些權利(指人的生存權利——編者注)是:自由、財產、安全以及反抗壓迫。
〔美〕托·潘恩:《潘恩選集》
公民權利就是人作為社會一分子所具有的權利。
〔美〕托·潘恩:《人權論》
獲得麵包是人民的權利。
〔法〕聖茹斯特
我們可以大膽宣言:每個人都有取得麵包的權利。
〔俄〕克魯波特金:《麵包與自由》
在政治寬和的國家裏,一個人,即使是最卑微的公民的生命也應當受到尊重。
〔法〕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
人權不是天賦的,而是曆史地產生的。
〔德〕黑格爾,引自馬克思、恩格斯《神聖家族》
人權是在將近18世紀末葉的時候提出來的。當時是以人權的名義要求自由平等和博愛,今天還在要求這些東西。
〔捷〕馬薩利克:《人道的理想》